《怎樣參與彌撒》      Clifford Howell著,孫茂學譯

      目錄    第一章 教堂內不要鸚鵡 ...............................................(請點選

           第二章  Kyrie eleison 上主、求祢垂憐 .........(請點選

           第三章 願主與你們同在 ................................................(請點選

           第四章  阿們 .......................................................................(請點選

           第五章 誦唸福音以前的對答短句...............................(請點選

           第六章 請舉心向上.............................................................(請點選

           第七章 請眾感謝主.............................................................(請點選

           第八章 聖、聖、聖.............................................................(請點選

           第九章 賀撒納(Hosanna)歡呼之聲.......................(請點選

           第十章 大阿們.......................................................................(請點選

           第十一章 主的平安.............................................................(請點選

           第十二章 天主羔羊.............................................................(請點選

           第十三章 主、我當不起祢到我心裡來.....................(請點選

           第十四章 教友的使命........................................................(請點選

           第十五章 祝福.......................................................................(請點選


第一章 教堂內不要鸚鵡

許多人對於德國巴伐利省的歐貝拉美爾高(Oberammergau)鎮,一定不陌生。當鎮民扮演出名的復活劇的年份,會有萬千的觀眾前來欣賞*。雖然四面八方的人來此欣賞,可是演員必須是此鎮住民,或至少居留許多年的人,才有資格,這是此鎮的無上特權。

劇中人有:主基督、宗徒、聖母、比拉多、黑落德等人。但是劇中人尚有數百男女和小孩組成的人群,他們在劇中有時講話,有時一齊呼喊。由從扮演基督的斐辛吉(Anton Presinger)到最年幼的演員,每人都盡心竭力的扮演個人充當的角色,使這個復活劇產生不尋常的效果,而能深深感動人心。這樣一來,演員們個個認真,才正是編劇者所企望的。

 現在我們設想一下,在理論上雖屬可能,而在事實上,我認為大概不曾發生過的事。假設有一天,斐辛吉(Anton Presinger)只帶著一個小孩子上台。斐辛吉扮演基督,由於缺少演員,他也代替聖母、伯多祿、比拉多以及其他演員;而這唯一的小孩則代替群眾講話。這樣能算是演復活劇嗎?在某種觀點下,可以說是的;因為劇本中的每一個字都道白了出來。可是明顯的,這樣的表演不足以表達編劇的理想。劇中的字雖然都有了,可是意義卻沒有表達出來,並且劇中的「美」和「情」大部分也都漏掉了。

同時,應在劇中表演的鎮民怎樣呢?他們都在場,都在戲台上;但他們行動非常古怪。有的只是凝視著,好像做白日夢。也有的在靜靜地讀著自己的書。很多人的書內有復活劇劇文,可是也有人拿著哥德的劇本或席勒的詩——當然,這是美妙的讀物,然而,卻不是復活劇。最特殊的一件事,就是這些鎮民,沒有一個人講話。事實上,他們雖然各有其應扮的角色,可是從始至終,他們全都沒有開口。假使你親眼看到了這場復活劇——只有主角和一個小孩子講話,其他全體演員,雖然在台上,卻一句話不講——你不覺得這實在太奇怪了嗎?

*   譯者按:歐貝拉美爾高鎮,位於德國慕尼黑西南方約45英哩,居民常不到五千人。居民除靠每十年一次復活劇的演出,獲得大量的觀光收入外,平時多業木雕與象雅雕刻。該鎮建築物的牆上,多繪有聖經故事壁畫,而尤以教堂和戲院的聖經故事壁畫最為出色。復活劇(Passion Play譯者把它譯為復活劇,而不譯為苦難劇。)是1633年開始的,每十年上演一次。劇長八小時,演員高達一千二百人。所以扮演的原因,據說是1633年前,附近發生大瘟疫,疫後鎮民為表示感恩,乃許願每十年上演一次全鎮動員的復活劇。請參閱《傳記文學》,(第十五卷.第六期)頁69-73頁,陳記瀅著,<奧伯拉摩皞的宗教劇>一文。

全是演員

如同我剛剛所描寫的,直至最近,每個主日在我們許多教堂裡,就可以看到類似的情形。你若仔細想,這情形真是奇怪。世間「天主之城」(教會)所演的復活劇,正與歐貝拉美爾高鎮相似。雖然任何人都可以觀看,但是只有教會的子民才有資格扮演。教會之劇就是彌撒,有資格扮演的人就是領過洗的教友*

當教會寫她的劇本時,不只為扮演基督的人寫的,也為其他的人所扮演的角色,包括群眾的部份。在彌撒中,扮演基督的是神父,當然,他的角色是主要角色。可是,就整個劇本而言,神父的角色並非全部劇情。尚有群眾或說或唱的角色;而這些角色,按其性質和來源,有的還需要呼喊呢!

彌撒中有所謂「歡呼」的短句——或表同意、或表讚許、或表鼓勵。這些呼聲,正表示對進行中的事蹟感到有趣或感到興奮!這些歡呼,使群眾由旁觀者而變為確實參與行動的演員!

可是在許多的教堂裡,除了一個輔祭的小孩子,就沒有別人歡呼。應該發出歡呼的人都在,可是他們的表現很奇怪。有些人只有凝視著,像是做白夢。其他在靜靜的看書,大部份含有彌撒經文,可是也有的是某位聖人或某位神父的著作——固然這也是很好的祈禱,然而卻不是彌撒。最奇怪的就是這些人,沒有講一句話。雖然,他們是扮演其中角色的演員,卻從頭至尾始終靜默。

當你看到只有一個主角和一個小孩子發言,而其他的人雖然在場,卻一言不發,你不覺得這種情形實在太奇怪?不覺得需要改善嗎?

也許你不覺得有必要。那是因為你已習以為常了。你的父母、祖父母,多少代以來就是如此。這種奇怪情形由來已久,人們不疑有他,不假思索地就接受了,並視之正常。

怎麼會形成這種情形,當然有種種歷史的理由可以解釋,但是我們在這裡並不想抱怨任何人,我們只說這種情形確實發生過。可是如果你鄭重地推敲一下那種情形,你一定會看出:發生那種情形實在是可惜。也一定會看出:這種情形越早改善越好。

對於敬拜天主的事,首重真誠——還有什麼能比「造作」與「偽裝」的氣氛最不能用來敬拜天主的呢?可是偏偏不少這種成份就潛入了彌撒中。比如,在某一部份,按原意神父是向參加的大眾說的,我們就不該把它看成只向輔祭一個人說的。有的部份,按原意,神父講話,是向所有參加的人要求回答,那麼全體就該當回答。

如果是要大家回答的,而實際上只有一個人回答,這就不太真誠了。正如歐貝拉美爾高戲台上的一個小孩子算不得群眾,教堂裡輔祭的一個小孩子也算不得全體教友。不拘我們如何假裝他代表全體教友,他也算不得「是」全體教友。說他代表群眾,做他們的代言也解決不了困難。他即使用盡全力去喊,也不能發出「群眾的效果」。事實上這仍是「造作」。

另外,教會從來沒有委派輔祭兒裡作群眾的代言人。神父卻是教會所委派的群眾代言人:他的晉升聖職,就是要他在敬拜天主時,在人群中做主祭,並且其中有些部份的確是以全體群眾的名義而祈禱。但是教會卻從來沒有祝聖一個小孩子,叫他做群眾的代言人;在彌撒某些部份,群眾應該為他們自己講話。有些時候,神父向他們講話,他們也應該回答神父;有些時候,他們應該向天主講話。如果他們推諉,想弄個小孩子替他們就行了,這不合乎彌撒經文原意。

自從這個世紀開始以來,人們越來越覺悟到沒有按著彌撒禮儀為我們原來所擬定的方式去舉行彌撒禮儀。神學家常說:彌撒不只是基督的祭獻,也是教會的祭獻;他們又提醒我們,教會不只是聖職人員,也包括教友群眾。

所以,不只是神父舉行彌撒,而是教友與神父一齊舉行彌撒。但是不知怎的,這一結論並未實行到家。教友對彌撒的態度,好像是說舉行彌撒是神父自己的事,他們來只是當神父一人舉行彌撒時、望望、看一看、或者私自禱告。

如果研讀一下彌撒經文,可以找到很顯明的句子,說是教友與神父共同獻祭:「各位教友,請你們祈禱,願全能的天主聖父,收納我和『你們』共同奉獻的聖祭。」同樣,有些話是向教友說的,也備有應「由教友」來回答的文句;而且有些話,除非由教友說或唱,不然就毫無意義了。歷史證明,從前本來就是由教友說或唱的。

之後,逐漸有幾個國家的神父和教友們開始改善,剷除上述的「造作」和「偽裝」。神父們鼓勵教友擔任他們在彌撒中應做的事;彌撒禮儀開始生氣,開始真誠。於是,大家合唱的彌撒和對話的彌撒,以各種方式出現了。

當時教會當局為了防範弊端與歪曲事態發生,曾一度干預,因為在那年代,這都是新奇的事。然而教宗碧岳十世,已規定了一個基本原則:說教友應「主動地」參與禮儀。碧岳十一世也對「主動地參與禮儀的人數太少」而為之嘆息。碧岳十二世則闡述了教友主動參與彌撒的神學根據,並且贊成培養教友主動參加;而且在他即將逝世之前,命聖禮部於教友主動參與彌撒的方式,作了詳細的指示。

最後,教宗若望廿三世為使天主教會在各方面的活動,都能與時代並駕齊驅(Aggiornamento),召開了第二屆梵蒂岡大公會議。大公會議召開不久,參與大公會議的教長們便決定了:他們應作的第一件事,就是革新教會的公共敬禮──禮儀。

經過了一陣埋頭苦幹和反覆辯論,大會終至1963年12月4日,公佈了「禮儀憲章」。這個憲章是大公會議的初果(是第一個憲章),無疑的,也是教會歷史上極為重要的一份文獻。它所達到的遠程效果,會遠比我們現在看得到的為多。為實現本憲章的一切理想,需要不少年月。

不過此憲章所含有直接可行的目標,已經多多少少地付諸實行。相信假以時日,必能實行得更為完整。禮儀憲章第14號充份說明了大公會議對禮儀革新的首要目的:「慈母教會切願教導所有信友,完整的、有意識地、主動地參與禮儀,因為這是禮儀本身的要求,也是基督信眾藉洗禮而獲得的權利和義務,他們原是『特選的種族、王家的司祭,聖潔的國民,獲求的民族(伯前二9)』(見《梵二大公會議》禮儀憲章NO.14 )

很明顯地,教會現在願意教友們在彌撒中自己應答。並且不是偶爾這樣做,而是每次參與彌撒都應如此。

禮儀憲章第27號說:「如果禮儀本身的性質,含有團體舉行,並需要信友在場主動參與的意味,則應該盡可能強調此點,要比個人或幾乎等於私下的舉行為優先。」除非無人參加的彌撒比有人參加的彌撒有更充分的理由,才能舉行。

*   彌撒當然並不僅是過去事蹟的表演;彌撒之重演基督的聖死與復活,意義尤為深遠。但它也有幾點與復活劇相似,所以我這種比較也總算有些根據。

困難

有好多教友從小就慣於在彌撒中靜默,一下子把他們的積習改過來可不容易。因為參與彌撒,不只意味著外在行為的改變,而最主要的是思想或心境的改變,也就是說從內心裡相信:在彌撒中對答是正確的,這樣做才合情理。

有許多人不願對答,因為他們想,出聲說出來和靜靜的在心裡說,天主不是同樣的都懂嗎?如果一個人在心裡說:「我們讚美祢,顯揚祢」,這還不夠嗎?如果每人大聲說出來,天主不會因此聽得更清楚呀!分別也只是從前靜靜的、平平安安的,而現在則是吵吵鬧鬧而已。假使神父願意回應他的聲音大,他也可以用別的方式。比如他可以給輔祭的小孩一個麥克風,把音量調得大大的,再叫小孩子向麥克風大聲喊,不就行了嗎?或者假如神父喜歡,他乾脆放一個錄音機,將教友回答的話,自行先錄好,爾後再教小孩子在該回答的時候,按一下播放器的按鈕即可。

這樣一來,聲音效果是不錯。可是這仍舊和過去的偽裝一樣,只不過更明顯就是了。因為過去群眾是在靜默之中不做他們應做,現在則是在吵鬧之中不做他們應做的。

機器並不算回答。但人們如果只是喊叫,卻像擴音器一樣心裡空空的,那麼他們的喊叫之聲,也並不比擴音器有更高的崇拜天主的價值。

誠然,不是話的「聲音」光榮天主──而是話的「意思」;話的意思應該是群眾自己所了解和自己所願意說出來的。錄音機的確可以發出說話的聲音──一群鸚鵡也可以發出說話的聲音。但二者都不能自己了解,也不能自己形成自己的意義。而是由說的話來表達。只有真實的人才可以辦到。而且人不應作機器或鸚鵡;假如人作機器或鸚鵡,那不只愚笨,而且也貶低了有理性的人的尊嚴。

 那麼答案應該是什麼呢?唯一的答案,便是在教堂裡的群眾必須了解他們所說的話,必須口而誦,心而維。而且是人們的話裡意義越豐富越好。

現在(彌撒),教友說的既然都是本國語言,至少表面的意思,通常都相當清楚;然而有些句子很短,在教友們看來,好像沒有什麼內容。如果只看短句表面的意思,可能真的沒有什麼內容。不過我們應該知道,有些句子是經過了很長的一段歷史過程,有著很廣泛的背景;知道這些句子的歷史和背景的人,便了解其含意的深度。這些句子的含意比實際現在的語詞更有份量的多。有些句子是取自聖經中的話,若知道其聖經出處的上下文,便能喚起各種極深豐厚的意義。有些句子是來自教會歷史重大事件而進入彌撒中的;所以這些句子的真意與其乍看之下的意義,自有某些程度上的不同。

了解彌撒中對答句的來源與背景,實在非常有益,因為只看其表面的一點意思,群眾說了一次又一次,那很危險又要變成習慣的例行公事了。相反的,假使弄清楚這些句子涵意極其豐富,人們用的時候便會在不同的場合下,想起不同的涵意,那麼他們也就會對這些句子常常感到興趣。這也就是我為什麼在下面的篇幅中,企圖探討各種短句所包括的含意,和其在彌撒中對於現今情況的關係。我們對這些句子越了解,就越能從其中得到益處和增進虔誠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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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Kyrie eleison 上主、求祢垂憐

這是二次大戰中1940年五月一日的一個下午的事,地點是法國盧安城附近賽恩河彼岸的樂瑪諾村(Lemanoir)。一個小女孩在河的對面,眼中充滿了淚水,心中充滿了憂苦,通過寬廣的河流可以看到她的家,可是她沒有辦法回家。因為她早晨經過的大橋已經被炸毀了。法國人都知道,德軍如果再進一步南進,只有把賽恩河上所有的橋樑炸毀;可是沒有人想到,現在就炸毀了,偏偏在這個小女孩過河探望朋友時,橋就炸毀了!她父親在那邊,她卻在這一邊,寬闊的河把他們父女隔開了。可是她必須回家呀!怎麼辦?不只這座橋炸毀了,所有的橋都炸毀了;她順著河流一里一里的走,想辦法能找到一隻船,可是沒有。她只有可憐地站在那裡,看著河對面的家,渴望著回到家裡。沒有人能夠給她幫忙嗎?忽然,她看見對岸有一個人,而且他有一隻小船;她於是大聲叫他、拼命的喊他。她漸漸看出來,原來是她的大哥,她叫他的名字,她用盡全力的喊他,大哥終於聽見了,他來了,把妹妹接回家去了。

其實我們也與我們的家,我們真正的家分離了。天主──我們的父親在那邊,我們卻不能到他那裡去。他是在永恆的世界裡,我們卻在這有時間性的河邊上。在天主與我們之間有一個「鴻溝」,我們越了解天主是誰、我們是誰,我們就越明白我們和天主的距離是多麼大。在起初,天主造了一座他和人間的橋樑,可是罪卻毀掉了這座橋。所以,我們只有在此望著家,想著家,可憐兮兮的回不去。誰能幫助我們呢?

正好有一位,只有一位,他能幫助我們。他在彼岸,但是他能夠渡過鴻溝,因為實際上他已經渡過一次。而且他因此贏得了無限的光榮,獲得了一個「基利耶」──也就是「上主」的頭銜「Kyrios」我們向他呼求說:「基利耶,哀來衣松」(Kyrie eleison)「上主,求祢垂憐」。我們認出來是祂,是我們的長兄,我們叫著祂的名字說:「基督,求祢垂憐」(Christe eleison)。我們用信仰的眼,看到祂在我們的家鄉;我們知道:祂「藉死亡摧毀了死亡,藉復活恢復了我們的生命」;我們知道:天上、地下的一切受造物都當屈膝,一切唇舌都須承認耶穌基督是「主」,承認耶穌居於天上聖父的光榮中(參閱:斐二9-11)。我們知道祂愛我們,使我們成為祂的弟兄姐妹,而且祂有能力把我們帶回家鄉。因此,我們可以盡全力向祂呼喊說:「上主,求祢垂憐」。我們集中我們的信、望、愛,熱切地、認真地、從內心深處呼喊說:「上主,求祢垂憐!基督,求祢垂憐!上主求祢垂憐!」

但是我們在彌撒中是用什麼聲音來說或唱「上主,求祢垂憐」呢?也許我們根本不出聲,完全讓給別人或輔祭的小孩子去作,因為「我們不喜歡受打擾」,或因為「我們寧願唸我們自己的經」。或者,我們出聲是出聲,可是我們說這些有話時,就連我們旁邊的人也聽不見呢?我們說:「上主,求祢垂憐」時,像不像某種獸類哼哼一樣呢?或者我們唱詩時,是不是像幽靈的抽噎一樣呢?如果有個外教人來聖堂聽我們的說「上主,求祢垂憐」,他是否會覺得我們正在熱切地、認真地呼求我們的主,能夠拯救我們,能夠帶我們回家的長兄?他是否有這種印象?如果不是,那一定有點什麼不對勁!

    我們知道「上主,求祢垂憐」的意思,可是我們總未深究這句話深刻而真正的意思──我們沒有重視這句話的深度,沒有像初期教會,人們用這同樣一句話呼求主──我們的長兄的那種深度。

一次,有一個瞎子聽見大夥人群行路的聲音,他便打聽有什麼事。有人告訴他是納匝肋人耶穌經過。他便喊叫說:「耶穌,達味之子,可憐我吧!」請問,這個瞎子是低聲嘟嚷,讓附近的人難以聽到?他是大聲喊叫,聲音大得叫周圍的人厭煩了,都罵他制止他不要出聲(參閱:路十八35-43)。

如果你應該怎麼說出「上主,求祢垂憐」,就真怎麼說出,別人也可能罵你(但假如大家都大聲,便不會有此現象)。可是如果有人敢叫你不要出聲,你就要想到那個瞎子是如何反應,他拒絕安靜下來。按路加福音的記載,他越發大聲喊叫:「達味之子,可憐我吧!」;瑪竇福音則記載他還有一位同伴,他們倆一齊喊叫:「主,可憐我們吧!」。

我們的錯處在於我們不明瞭我們需要的深度。有時我們說:「主,我們從幽谷之中向祢哀呼」,但我們實際卻不如此。在彌撒中,我們全然靜默,或只喃喃而已,我們一點兒也不「哀呼」。我們好像完全感覺不到自己處於「幽谷之中」──因為我們已經安於現世,很舒適快意,完全忘記了我們離我們的天父很遠,除非藉著基督,我們永遠回不到祂那裡去!

我們正如主耶穌所說的那個富人,他打算的很好,想蓋一個大倉庫,收藏一切財物,好一勞永逸地吃喝玩樂。但是耶穌稱他糊塗人──如果我們不明白我們現在流亡的處境,我們就是糊塗人(參閱:路十二16-21)。我們應該如同在水面上行走的伯多祿一樣(瑪十四28-33)。當他心神完全貫注在他的老師、他的「主」時,一切安妥;可是當他一關心周圍時,他便開始往下沉。幸虧他還懂事,知道只有他的「主」能夠救他,於是他叫喊。他是嘟嘟嚷嚷的嗎?不,他是情真意切地喊。我們也該如此喊:「上主,求祢垂憐!基督,求祢垂憐!上主,求祢垂憐!」。

當基督在世,還在「鴻溝」這面的時候,祂曾說過,凡是兩三個人因祂的名聚在一起時,祂就在他們中間。我們現在聚在一起,不只是兩三個人,而是二十人、三十人、二百人或八百人,視教堂大小而定聚在一起。當我們大家聚在一起,並且大聲呼喊祂的榮銜和祂的名字,而我們的呼聲上達於基督,告訴祂,我們確實是因為祂的名字聚在一起的,於是祂會想起自己的應許而實踐它。就好像聲音一響,祂會立刻從祂光榮的寶座上站起來,趕快到我們中間來。

「基利耶」(Kyrios),天上的主,來到世上,來到我們中間,來到作為會眾的我們中間來;祂這樣做,因為我們是主的教會(Ekklesia kyriake),是「屬於主之選民的會眾」。我們的聚會所以能成為主的聚會,正是因為我們聚會時,主就在我們中間。我們成為教會,而不再是一些男人和女人偶然來到一個大廳裡面的烏合之眾。我們祈禱說:「上主,求祢垂憐」;看!主的確和我們在一起。

當主走到瞎子們那裡時,問他們說:「你們要我給你們做什麼?」他們說:「主,我們願意睜開眼睛」。於是祂開啟他們的眼睛,他們遂看見了祂。這也正是我們所要的──我們要祂開啟我們心靈的眼睛,好能看見祂。我們喊道:「哀來依松」(Eleison,求祢垂憐),等於說:讓我們看見吧!讓我們看見──世界之光吧!不要讓我們在黑暗中行走,但請指示給我們走向天父之家的道路吧!請把祢的光明,祢的真理賞給我們吧!「哀來依松」(Eleison),求祢垂憐!請給我們順著方向走向前方的力量吧!請給我們天糧的力量吧!但願天糧滋養我們,直到我們達到天主的聖山,直到我們渡到苦海的彼岸。

這正是我們的「基利耶」(Kyrios)──我們的「主」,在彌撒中來臨,為我們所做的事。因為祂有一條船,一個在水上漂浮的方舟、救生的方舟──就是祂的教會。祂仍舊在這隻船上施救,用讀經一、讀經二、福音以及講道來施教(彌撒聖道禮),一如當初在伯多祿的船上施教一樣。在這隻船上祂把天上之糧──聖體分施給我們,如同當時宗徒們在風浪中安全地跟祂在一起,我們也一樣在這隻船上安全地跟祂在一起;並且,正如祂把宗徒運到彼岸,同樣,祂也將我們放在祂的船上──教會內,把我們運到彼岸、運到天父永恆之家的彼岸。

祂認識路,因為祂在我們以前走過。祂是「基利耶」(Kyrios)是光榮之主,天上地下一切的權力都給了祂。因此我們用信德、望德、愛德大聲向祂呼喊:「上主,求祢垂憐!基督,求祢垂憐!上主,求祢垂憐!」

雖然彌撒中的這第一種對答短句既簡單又短促,可是如果我們了解我們對答的是什麼意思、應該怎樣對答,就會發自內心而成為響徹天庭的呼聲,也就會充滿著足以贏取天心的虔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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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願主與你們同在

「願主與你們同在」這個致候詞,可以溯源到舊約時代。當波阿次到田裡巡視割麥的工人時,就向他們問候說:「願主與你們同在」(參閱:盧二4)。上主的天使帶給熱德雍(Gedeon)消息時,也是向他問候說:「願主與你同在」。我們都知道天使加俾額爾向聖母瑪利亞也是這樣問候的(參閱:路一28)。這是一個很美麗的致候詞,它在教友的各種致候詞中,雖略有更動,一直保留著痕跡(譯者按:在我國教友中,流行說:「天主保佑」)。

當兩個相識的人相遇時,很自然的彼此互相問候。當你在大街上遇到一個朋友,你就會向他說「早安」或「晚安」。你想一下,你的話不單單只要表明時間,而是含著一種願望。你絕不是單純的跟他說:你們相遇的時間是個好晨光,因為事實上可能正在下傾盆大雨。可你總該要祝福他什麼的──你用這句致候詞表示希望他今天早上諸事順遂。另外,在其他的情形下,你的問候也會更具體。比如:在飯店裡遇到一位正要開始進餐的朋友,你便會向他說:「多吃點」。如果你的小孩要上床睡覺時,你就會向他說:「天主保佑你,好好睡」。

在天主教的國家裡,人們往往把天主加到一些致候詞裡,形成一句短短的祈禱,比如「讚美天主」(grüss Gott,講德語的人慣用之),或「願天主和聖母與你同在」。我聽說在康沃爾(Cornwall 英國西南一帶)到現在還有些老人用著他們老祖宗流傳下來的致候詞「Numminy Dumminy 諾米乃,多米尼」,當然,他們早已不知道這是他們老祖宗用的一句拉丁文In nomine Domini( 因主聖名)。英語的Goodbye(再見)乃是God be with you(願主與你同在)的縮簡,又如法文的Adieu(再見)乃是Je vous commande a Dieu(我把你託付給天主)的縮短句。

所以,神父舉行彌撒時,在問候來參與彌撒的教友,應問候得體,他遂說:「願主與你們同在」。

當你問候一個人的時候,你一定望著他,看著他的眼睛,希望交換一下目光。你可能是向他招招手,如果對方是女的,而你又正好戴著帽子,你便會把帽子抬一抬。因此可以說:你的問候包括用手、用眼及聲音。可是,假使對方對你的友誼和問候的表示,完全置之不理──沒有一句話、沒有看你一眼、沒有一點手勢,你定會覺得被人冷落了。

神父在彌撒中也向你致候,他看著你,大聲地向你致候。可是你是怎樣的反應呢?你是不是給他來個閉口不言?你是不是把鼻子貼到書本上,連看他都不看一下?你這樣也太不客氣了吧,不是嗎?當然,你並不故意的,但憑心而論,這樣的確極不禮貌。在此先說個小故事:在還必須用拉丁文主持彌撒時代裡,有位神父打算在他的本堂介紹「對話」彌撒,在宣佈第一次試做的前半個月,他先在課堂上給小孩子們講課。下個主日,當他轉身背向祭台說:Dominus vobis cum(願主與你同在)時── 他很高興,但教友們卻大吃一驚,因為由一排跪凳中,發出子一個清脆的小孩子聲音:Et cum spiritu tuo, Father !(也與你的心靈同在,神父!)。

言歸正傳,當神父向你致候的時候,你應該回敬他。既然不拘何時何地,你都要回敬別人的致候,為什麼在教堂裡就不這樣做?教會禮儀已經把回敬詞「也與你的心靈同在」預備好了,並且在梵二大公會議以後,教會很清楚的指望你自己來回答,而不讓輔祭的小孩專美於前。你越明白這個問候與回答的意義,你越會覺得自己願意口而誦心而維地參與。

我們這裡所說的「主」,正是我們前面所說的「上主,求祢垂憐」的「主」,即「基督」。我們現在英文裡給他的頭銜,是用來代替希臘文的頭銜的,不過希臘文的Kyrios「主」的含義,用英文Lord一字是不能完全表達出來的。在英國,上議院是用Lord來稱呼的。曾經有一個時期,Kyrios「主」一詞是最高的一種稱呼,只能用來稱呼全世界的統治者──羅馬皇帝。權勢比較小的,當時則有「王」或「王子」一類的稱呼,只有羅馬皇帝才能用Kyrios「主」來稱呼,因為他當之無愧,意謂他便是神。實際上有個羅馬皇帝多米先(Domitian),竟乾脆自稱Kyrios Kai Theos「主和神」。

教會為了反對敬拜皇帝為神,曾從事一個長期戰爭,犧牲了許多性命。當時教友們所以受到迫害,就是因為他們不肯朝拜皇帝為神,不肯稱他為「主」。伯多祿第一次講道,歸化了三千個猶太人,當時他就是宣稱:你們猶太人所釘死的耶穌,由死者中復活了(參閱:宗二)。死亡不再統治祂,因為天主使祂復活了,立了祂為「主和基督」(Kyrios Kai Christos)。因此,在教友心目中,「主」這頭銜只能歸於基督,而不用諸他人。許多人由於拒絕朝拜皇帝為神而殉教,並且當他們受死刑時,高呼著「只有基督是主」。這個頭銜,是他們當時奮鬥的呼聲,也是當時教友們最喜歡用的禱聲──直到現在仍保留在我們彌撒中的光榮頌內:「只有祢是主」。當我們心裡有這些背景時,我們一定興高彩烈地稱呼基督這個頭銜──「主」,而且也喜歡聽別人這樣說。

神父說「願主與你們同在」向你問候時,因為他認出你是「上主的選民」,不是別人的選民,而是「主」的選民。正像聖保祿說的,你是基督的肢體。由於你是受過洗的人,成了基督的肢體,神父因此承認你的地位身分,承認你按此分享基督的司祭職,而在彌撒祭獻中,你和神父一起奉獻。你──分享基督司祭職的「在俗司祭」(Lay-priest)與司祭──神父共同舉行彌撒;神父視你為伙伴,歡迎你的共祭。他好像是說:「我認識你,你也認識我;我們在基督身上,同是兄弟姐妹,現在大家在一起崇拜天主。所以我注視著你們,你們每人都是司祭,當然我更是司祭,因為我要把我們所有要奉獻的都祝聖。我希望你們得到最大的祝福,希望你們與我們的「頭」──復活的「主」(Kyrios)緊密聯合。願主與你同在!」

如果一個人真正了解這個致候詞,怎麼能夠置之不理呢?一定每人的眼睛都會注視著神父,每人的心都會轉向他,每人的聲音都會回答他說:「也與你同在」。拉丁文Et Cum spiritu tuo,翻譯過來是「也與你的心靈同在」,這和「也與你同在」(編者按:在英國是如此說)的意思相同;猶太人慣用「也與你的心靈同在」。例如聖保祿在致弟茂德後書結尾時說:「所有的弟兄都問候你,願主與你的心靈同在!」(弟後四22)。他在致加拉達人書的結尾幾乎完全一樣地說:「弟兄們,願主耶穌基督的恩寵與你們的心靈同在」,致費肋孟書也用同樣的話。

在拉丁文的譯文中保留了這種希伯來語氣,很高興有了這種保留;單純的「也與你同在」可以答覆任何人,可是「也與你的心靈同在」卻變得有點特別了,尤其對「神父」而言,格外重要。經過了幾個世紀,這些字有了深一層的意義,金口若望和無數作家,都把它解釋成在授聖職時,由主教手中分施的「天主聖神」。在授聖職禮中,主教數次為準備領受聖職的人呼求聖神,並在他們手上抹聖油──被視為聖神化工的象徵。「神父」比其他的人與聖神更有職務上的來往;沒有神父,就不會有彌撒,不會有聖事,不會有任何的祝福。(拉丁文的「心靈」和「聖神」是同一字)。

「也與你的心靈同在」不只是教友們要回敬一句的致候詞,他們也要在神父身上喚醒他們對聖神的蒞臨與工作的信仰,他們承認並尊敬神父的地位。他們不是用這句話為任何人祝福,而是清楚的、特別的為舉行彌撒的這位神父祝福。他會是多麼歡迎這個祈禱式的祝福──並且他也是多麼需要這種祝福!他雖然被舉到這樣崇高的地位,但是他仍舊是人類中的一份子,與任何人一樣,必須努力克服自己「人性的不完善」,或者比他人更需要如此,因為他的個人缺點會影響他為許多人的工作和服務。教友為著自己的緣故,希望神父應該是充滿天主聖神的人,神父應該在和教友往來上,像基督一般。

 當你到神父那裡去辦告解或是徵詢主意,無論任何地方,神父都應以基督的忍耐和同情來傾聽,以「智慧和了解人的聖神」來給你答覆。當他在講道台上教導你,應以「謹慎和智慧」來教導。當他在祭台上領導你前來朝拜天主時,應以「孝愛敬畏上主之情」來領導;然而,所有的一切都是聖神的恩惠。現在神父站在你面前,向你擺出歡迎的手勢,如向他的兄弟姐妹一樣問候你,希望你得到所有可能的祝福──希望你「與主同在」。還有比這更好為他祈禱和祝福的機會嗎?所以你應該以全心全靈大聲地說:「也與你的心靈同在」來回答他的致候才是。並且要把這句話化為禱詞:「願主與你的心靈同在,願你在領受聖職時所領受的聖神,當你供給我們精神上的需要時,常在你身上有其化工,希望你常是屬神的人,尤其是你現在此刻代替了基督,做著與說著都跟基督在最後晚餐時所做所說的一樣。在你所有跟我們的接觸中,你是基督的有力助手(工具),因此,願主和祂的聖神與你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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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阿們

我們現在進入了彌撒中的第三個簡短答覆,也是第一個希伯來字,那就是集禱經的結尾詞──阿們,這個字雖然短小,可是它的內涵卻很深長。事實上,這個單字所包含的種種意思,是任何其他文字無法用一個單字來表達的。在最早的希臘文禮儀中曾譯為:Genoito(希望是如此),但很快便發現,這種譯法在某些情形下可以代表阿們,而在另一些情形下卻不適合。他們遂譯為:Alethinos(真的),但也因為不恰當終於放棄。所以最後他們還保留了希伯來文的「阿們」,乾脆不譯了。至於其他語言的禮儀,也原封不動的保留,沒有企圖翻譯,連伊斯蘭教也借用這個字。

我們知道,當時彌撒不只是用拉丁文舉行的,也用希臘文、敘利亞文、古埃及文(Coptic)、亞美尼亞文、衣索匹亞文、古斯拉夫文、喬治亞文、阿拉伯文、馬拉巴文(Malayalam)、羅馬尼亞文和匈牙利文。也許在這麼多的語言中,一定會有既豐富又發達的語彙可以代表這個字,但事實上並沒有;在各種語文的禮儀中,「阿們」一詞是不翻譯的,因為根本沒有辦法翻譯。除了「阿們」,再也找不到另一個字可以充分表示「阿們」所有的涵義。

這真是一個奧妙的字,它表示:徹底的強調、熱烈的信仰、絕對的贊同、信理的肯定。若是嘟嚷式耳語式的說出就毫無意義。按「阿們」這個字的本質來說,是需要堅定地、果決地說出來,大聲說出來,甚至大聲喊出來才對。當全體會眾說出「阿們」時,「阿們」應該是強而有力的合音,應該是異口同聲的歡呼,應該是大聲疾呼的宣言。Roguet神父說:「教堂的頂空,必須裡面有震耳欲聾的『阿們』聲,才能開始活躍起來。但可惜的是,在許多教堂裡,教友們既不唱出『阿們』來,也不喊出『阿們』來;他們只是嘟噥著,甚至根本就來個鴉雀無聲。看來這些教友真的不了解『阿們』是什麼意思!」

那麼,我們現在就來研究一下「阿們」吧!專家們說,這個字的希伯來文語根是MN(ㄇ―ㄋ),在這語根的前面或中間加上母音可以形成許多單字。有關此一語根MN所形成的單字有:真實的、忠誠的、一定的、長久不變的、可靠的、永恆的、誠心的、可信的、固定的、盟約、契約、真實、有把握、本來面目、正統、贊成、承認、信服……還有好多與此相關的形容詞、副詞。

看到上述這些,也就不會奇怪為什麼希伯來人用這個語根和「阿們」來用於天主;因為天主確實是最忠誠的、最可靠的、永不變更的、值得信託的……等等。依撒意亞先知用「阿們」這個字代表天主的名字:「凡在地上受祝福的,是要受真實的阿們天主(God-Amen)所祝禱,凡在地上起誓的,要指著真實的阿們天主(God-Amen)而起誓。」(參閱:依六五16)因為天主是「真實」的標準和「真理」的標準。希伯來人渴望天主的真理,正如他們渴望天主的仁義和正義;他們期待預許的默西亞,就像期待天主的真理在他身上全然顯示出來的那一位。所以,對希伯來人來說,「阿們」的意義之一就是――渴望天主預許的完成:「但願它這樣!」他們把握(MN)天主對他們所確立的(MN)盟約(MN)是忠誠的(MN),因為天主是永久不變的(MN),是永恆的(MN)……,所以,阿們(MN)是:「但願這一切都完成!」當耶肋米亞先知受天主啟示,天主許諾要把在巴比倫流亡的以色列人救出來時,耶肋米亞回答:「盼望是這樣!惟上主這樣!」(意即回答「阿們」,參閱:耶二八5-6)。他對這將來臨的事有充分的「信心」(MN)。

對我們來說,「阿們」同樣的隱含了天主的恩許,只是此一隱含,有不同時態。天主的恩許「已經」在基督身上實現了。天主的真理「已經」啟示給我們了。因此聖保祿向格林多人說:「因為天主的一切恩許,在祂(基督)內都成了「是」,為此也藉著祂,我們才答應「阿們」,使光榮藉我們歸於天主。(格後一20)」

天主恩許的完成,顯示出天主的光榮來。這就是為什麼希伯來人在任何光榮天主聖名的祈禱經文之後,經常說「阿們」。「承認」(MN)和「贊成」(MN)光榮天主的聖名,當然也就是崇拜天主。所以「阿們」是一個崇拜用語。在舊約厄斯德拉下的經卷中,描寫到:當先知抽出書來,宣佈法律……眾人都注意的聽著……當他打開書時,眾人都站了起來;並且當他讚美主――最高的天主聖名時,眾人都舉起手回答說:「阿們、阿們」。可是他們一面答應,一面卻俯首至地,把臉貼地上來膜拜(參閱:厄下八1-6)。很明顯,他們這樣做答,一方面表示贊同(MN)天主的法律,一方面表示承認(MN)天主的光榮。

有許多聖詠就是以「阿們」來結尾的,例如聖詠七十二首:「願主光榮的名號永受讚美,願他的榮耀充滿整個大地!阿們!阿們!」(詠七二19)「阿們」在這裡表達:「我們渴望天主的真理即將來臨,我們渴望祂偉大即將披露――因而祂的聖名受到光榮。」

我們也在「光榮頌」(Doxology)結尾時說「阿們」。「阿們」在這裡的意思,並不只是「將來時」的問題;我們凱旋的宣稱:現在且在此時此刻,天主已在基督身上受到光榮,天主的恩許此時此地已經實現了。「現在」、「一切崇敬和光耀」,已歸於天主。我們在光榮頌裡加上至於「永世」或「無窮世」的字句,我們是參予(MN)並贊同(MN)天庭上(天使的)永恆讚美歌聲。在天庭上,按聖若望宗徒的說法,「阿們」是環繞天主寶座永無止息的呼聲:「所有站在寶座、長老和那個活物周圍的天使,在寶座前俯伏於地,朝拜天主說:『阿們。願讚頌、光榮、智慧、稱謝、尊威、權能和勇毅,全歸於我們的天主,至於無窮之世。阿們。』」(默七12)

    關於「阿們」這樣的用法,以後我們還要提到,現在我們要講的,不是光榮頌結尾的「阿們」,而是彌撒中第一次在集禱經結尾時說的「阿們」。所以,略有分別。集禱經是一種祈求,因此現在這個「阿們」(MN)表示同意並贊同神父在集禱經中所說的話。

    神父問候我們,確定我們跟他站在一起,一心一神;而後,請我們一齊祈禱說:「請眾同禱」。古時,神父在此要停一下,留給教友一些時間來祈求;後來,神父說完「請眾同禱」便一直唸下去。梵二大公會議後的禮儀,又恢復了古代的良好習慣。稍停之後,神父在集禱經內隆重的向天主要求某些特殊恩惠。大家答應「阿們」,加在這個集禱經後面,表示「也算我一份兒!我真的(MN)也要這些恩惠;我誠心的(MN)也這些惠恩;我同意(MN)神父所說的:神父確實(MN)是為我和我所有的弟兄姐妹求的,而不單單為自己求的。為表示這一切,我說『阿們』(MN)。」

    在英國,當一群人對某些事件有意見,而且打算採取行動,他們便會推出一個代表團向有關的部長請願。代表團的發言人率領代表團,且代為宣讀請願書;其他人就站在他後面,以言語或手勢表示他們完全同意他的說法,並且表示他確實是代表著他們而講話。普通請願書,是由數百或數千人簽字,每一個簽字都證明簽名人皆迫切的渴望他們所請求的事。

    這也正是集禱經以後答應「阿們」的意思(彌撒中其他兩個祈禱經,即獻禮經和領聖體後經,也有同樣的性質和地位)。「阿們」就是我們的簽字。聖奧斯定慣常給教友們如此講解「阿們」的意思。他談到在集禱經中向天主祈求恩惠時說:「難道我們是空口無憑的向祂求嗎?絕對不是的!你們是用『阿們』正式來簽署過的。弟兄姐妹們,你們的『阿們』就是簽字,就是贊成,就是同意」。

    簽字完全是屬於個人的,沒有人能夠用你的名字為你簽字(否則巷就是偽造文書)。舉凡要你負責某事的文件,如遺囑、宣誓書或請願書,你必須親自簽字。如果神父的集禱經,的確是屬於你向天主的請願書,你應該把它個人化,也就是你應該作聲音的簽署――你應該親口說或唱「阿們」。這必須是你個人的行為,你不能把它委託給輔祭的小孩來代替。所以,你必須親自說出「阿們」,而且口而誦、心而維。你應該響亮的說出來,像是你念慈在茲。

    可是如果你不說「阿們」,你有什麼權利希望天主也賞給你在集禱經中所求的恩惠呢?因為你沒有用任何方式表示你的同意。如果你毫無表示,只是靜靜的,好像是說:「神父向天主所要求的,我不感興趣。我想他要求的還不錯,我並不反對,由它去吧!這跟我沒有任何關係。」這種態度很難有資格接受天主的恩惠。

    相反的,假如你大聲強調地說出「阿們」,表示你個人決定性的把神父的請求看成你自己的請求,天主一定答應在集禱經中所要求的恩惠也有你的份兒。

    關於上述「阿們」的用法,在西班牙的托利多(Toledo)至今尚保留著。在主教座堂裡的一個小堂內,和附近其他少數教堂內,還保留著毛撒拉比禮儀(MOZARABIC)――當然別處已經不存在了。正如梵二大公會議之前的拉丁禮儀一樣,在毛撒拉比禮儀中,「天主經」是主祭神父獨自唱或唸的經文,很明顯的,神父是教友的代言人,因為在每句祈禱後,教友必以「阿們」。神父說:「我等願爾名見聖」,教友說:「阿們」。神父說:「今日與我,我日用糧」,教友說:「阿們」,意即:「我也要日用糧,要日用糧的就是我」。這樣的表達是非常有力的。這個「阿們」的意思,正是我們在集禱經、獻禮經及領聖體後經結尾時所說的「阿們」的意思――是表示肯定、同意、附合,是教友把神父所說出的祈求做為自己的祈求――是教友用聲音作的簽字。

但願今後神父在彌撒中說的集禱經、獻禮經、領聖體後經,確實真的經過你的簽署 ― 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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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誦唸福音以前的對答短句

彌撒時不拘教友們是多麼無精打采,但是有一個時候,大家必須站起來要做點什麼―那就是站起來聽福音。一家人在起居室裡隨便的懶洋洋的躺在沙發上,但一有客人來,他們就會一齊站起來歡迎客人。一群士兵在不執行任務時,可以隨便坐下,但是當長官來跟他們講話時,他們會立刻站起來。這種情形乃是任何一夥對於長者或貴賓很自然的禮貌態度。

彌撒中要宣讀福音時,圍繞著祭台的天主的大家庭,教會內天主的士兵就要一齊站立起來,就這個意思 ― 他們站起來歡迎一個人,一個很重要的人物,那就是以聖言的形式臨在他們中間的基督。

福音乃教會擁有最大的寶藏之一,含有福音文字的書籍,永遠是教會敬愛的對象。在沒有發明印刷以前,隱修士們終年抄寫聖經,而且書法精緻,寫在寶貴的羊皮紙上,書頁飾以美麗的繪畫,用金字、象牙、甚至寶石裝飾封面,而封面多由珍貴皮革製成。公開恭讀福音時,教會從很早就以最大的敬禮來舉行,因為書中所含既是基督聖言,則視若基督臨在。許多敬禮形態一直還保留在我們現在的彌撒中。

主,願光榮歸於祢

在大禮彌撒中,福音經本是以隆重的禮儀――遊行的方式送到要誦唱的位置;而且遊行時要由香爐和手持燭光的輔祭者為前導。這些禮節,乃是為光榮一位顯要人物而用的。在羅馬統治的時代,慣常把香爐和燭光置於皇帝或大官之前,正如現在在英國,一位市長去主持議會時,也仍有人在前面拿著儀仗一樣。當第四世紀,教友們獲得公民權時,他們便以這種榮耀來敬禮他們宗教集會中的主席;也就是主教(後來又有代表主教的神父),當他(們)來主持彌撒時,香爐和持燭光的人就是在他前面開道。大概最晚在第七世紀,人們也用這種對顯耀人物的敬禮方式,來敬禮福音經本,表示他們認為這彷彿是基督藉「語言」形式而來到自己的人民中間一樣。所以,當我們看到在大禮彌撒中捧著福音經本遊行時,等於提醒我們:敬禮福音經本,就是敬禮基督。

在普通彌撒中雖然沒有這種提示,但是另有一個更清楚的方式,來表達的相同敬禮,那就是在宣讀福音以前,我們要答一個短句。在「願主與你們同在」和它的相關對答詞(我們前面已經談過,見第三章)之後,神父或讀經人員告訴我們:「恭讀聖瑪竇福音」(或其他福音)時,我們要答:「主,願光榮歸於祢」。顯示我們只有一個「主」,就是基督,我們欣然歡迎基督的臨在。

我們在額頭上、口上和胸上畫三個十字,表示我們希望把基督的教訓記在我們的腦海裡,用我們的口給它作證,並且用我們的心珍藏著它。我們雖然用我們的形體之耳聆聽,可是我們要用藉著領洗聖事給我們開啟的靈魂之耳來懂聖言,而「只有基督有永生之言」,我們是在聆聽基督!

1953年在路嘉諾(Lugano)集會時,萊加羅(Lercaro)樞機主教說:「很希望在彌撒中,神父或輔祭以本國語言宣讀聖經」,他又呼籲:「但願有一天神父一宣讀聖經時,天主的子民可以立刻直接聽到天主的語言就是他們自己的語言。」現在這個日子已經來到。至少在有教友參加的普通彌撒中,讀經和福音不必再用拉丁文,而可用本國語言來誦讀。讀經一、二,如果有五品修士來擔任更理想,若沒有,一位普通教友也可以。如果連一位會讀的教友也找不到,才應該由神父自己來讀。授權給教友來讀,正表示彌撒並非神父的事,而是大家的事。越是有不同的人在彌撒中擔任不同任務,越能表現彌撒是眾人的事。

宣讀福音,則是神聖尊威的(因為福音中所含者乃基督聖言),所以必須由一位聖職人員來擔任。如果在彌撒中,除主祭神父外,若有六品修士或神父,則由他們來宣讀,不然只好由主祭神父來宣讀。

不拘是一位教友宣讀書信或聖職人員宣讀福音,都應該洗耳恭聽;所以最好把你手中的經本放下來聽,這樣比你自己唸給自己聽來得好太多,因為你這樣做就是與其他教友結合成一個「聽眾」;至少這樣你是參與了彌撒中為你安排的這項行動,也就是專心注意的聆聽。聖奧斯定說:「但願我們聆聽福音,就如親自站在我們面前一樣。」奧利振(Origen)所寫的這句話也是頗值得記住:「我們不要忽略福音中的任何一個字;正如你領聖體時,必須小心――不要使一小塊掉在地上,同樣,你該知道如果忽略了耶穌基督的任何一字一句,那也是不對的。」

在福音中是「主」親自向我們講話,祂以聖言滋養我們,如此使我們能更有效得到祂聖體的滋養。所以我們應該全心歡迎祂(藉「聖言」方式)到我們中間來,我們要熱誠而大聲地說:「主,願光榮歸於祢」。

阿肋路亞

有另一個表示歡迎的字,通常是在大禮彌撒中,當把福音經本送到唱福音的位置時用之。的確,除了在復活節期,教友不唱也不唸這個字,所以嚴格說來,這個字不是彌撒內常用的對答短句。但是教友常聽到它,幾乎在一年中,差不多每台彌撒中都會遇到它。我所說的這個字就是大家非常熟悉的「阿肋路亞」,在福音前歡迎基督的一句話。

大概在任何語言中任何一個字,也難找到像這個字唱起來那麼愉快了。這個字是把純母音聯在一起,既無嘶嘶音,也沒有唇音或齒音。在教會初期,「阿肋路亞」是由獨唱者主唱,通常會把最後一個母音拉的很長,好像要用永無止息的音符,上上下下的變化來表示無窮的喜樂。第六世紀維克多(Victor of Tunnuna 北非洲)主教在文獻中敘述,在復活節前夕,一位讀經員在誦經台上正在引吭高唱快樂的「阿肋路亞」時,有一個弓箭手事先把弓箭偷偷攜進教堂,一下子射穿了那人的喉嚨。這個兇手是一個阿里伍斯派異教徒,因為仇視天主教信仰而逞兇行事。

此事件給了我們一個線索,得以知道「阿肋路亞」是如何進入彌撒中的──最先是進入了復活節彌撒中。「阿肋路亞」是一個希伯來字,從來沒有任何語言的禮儀企圖翻譯它。它主要是一個逾越節用的字,由此字逐漸進入到其他節日的禮儀中;它使我們常想到主基督的勝利。聖奧斯定說:「我們是復活節的人,阿肋路亞便是我們復活之歌」。

這個字是與逾越(Paschal)相聯。在主基督復活勝利以前,即逾越節晚餐已經詠唱「阿肋路」(Hallel)的聖詠詩(即詠113-116首),眾人一再的用這個字回答。這些聖詠全是讚美天主把祂的選民從埃及奴役中解救出來;因此,猶太人在逾越節會不斷詠唱著。眾人合唱部份就稱為「阿肋路亞」,此字是兩個希伯來字合成的:「阿肋路」(Hallel)意謂「讚美」;「亞」(Yah)是希伯來文「天主」(Yahwah)第一組音節,二字合起來就是Halleluyah(哈利路亞),我們慣常拼成Alleluia(阿肋路亞),即讚美天主。

很自然地,基督徒們把這些聖詠和眾人合唱部份移用到復活節來使用。復活節所慶祝基督的勝利,乃是天主所有的化工中最偉大最奇妙的──基督戰勝死亡,把人類從罪惡的奴役中解救了出來,乃是實現了猶太人逾越節所象徵的一切。

所以,「阿肋路亞」是表示凱旋式讚美的字,而且只能在復活節的奧蹟裡才能看到它完整的意義。這是為什麼在復活節前夕的福音前,主祭隆重的領唱,而由眾人重複唱「阿肋路亞」的原因。

按歷史學家蘇祖門(Sozomen)考證,這個勝利的呼聲「阿肋路亞」,一開始在羅馬,只有復活節時唱;過了一世紀左右,教宗額俄略一世遂將「阿肋路亞」應用於整個慶祝復活奧蹟的五十天期內。後來額俄略教宗更進一步允許,除了七旬期及嚴齋期外(梵二以後,便沒有七旬期,它是從復活節往前推算的七十天。),每主日都可用。

教友們非常喜歡這個字和伴著它的愉快音樂。在守齋期間不唱它,的確是種懺悔或補贖。中世紀時,在七旬節期前夕的晚課經裡,有特殊的祈禱文,來向這可愛可喜的字做禮節上的告別式。我不記得在什麼書上讀過,在某些主教座堂的唱經班裡,在那天晚上,把「阿肋路亞」畫在一個像現代的足球上,唱完聖母頌(Magnificat)以後,就把它踢出聖外去。現在呢?我們在七旬節期前夕的晚課經中,只是重複四次「阿肋路亞」,爾後,要一直等到復活節,才會再見這個字。

等到復活節一到,我們就特別隆重的,再次的唸出或唱出「阿肋路亞」。而且除了齋期外,在一整年之中,每個主日及大節日的彌撒裡都有「阿肋路亞」。每一個主日就是「小復活節」──是基督徒們慶祝吾主勝利的喜悅日子。每台彌撒就是感恩禮(Eucharist),感謝天主藉復活奧蹟為我們所行的奇事。所以,除了齋期,「阿肋路亞」在每次感恩禮彌撒中,皆甚適宜。

※※  ※※  ※※  ※※ ※※  ※※  ※※  ※※  ※※  ※※ 

不拘是在大禮彌撒或普通彌撒的福音前,你聽到歌詠團歌詠或神父誦讀「阿肋路亞」,你應該振作起來,使你的心配合它所表達慶祝勝利的精神。要記起:基督是如何打破了死亡的枷鎖,戰勝了罪惡,從撒殫的奴役中救出了我們,給我們打開了天上之門。要知道:復活了的救主即刻就要來臨,祂是藉著福音中──祂的聖言形式,來向你宣佈祂神聖訓誨的福音,預備你的心,參予祂的讚頌和感恩的聖祭;而此聖祭,便是祂即將以教會奧體之首的身分,向聖父所奉獻的聖祭。當誦讀福音的時刻來到,你要立即站起來,並以勝利符號──「十」──在你的額頭、口上、胸上畫十字,而且用響亮的聲音歡迎主基督說:「主,願光榮歸於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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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請舉心向上

聖路加告訴我們,當二位門徒往厄瑪烏去的時候,曾要求他們的同伴停下來跟他們一齊吃飯,「當耶穌與他們坐下吃飯的時候,就拿起餅來,祝福了,擘開遞給他們。他們的眼睛開了,這才認出耶穌來」(路二四29-31)。聖經學家不敢肯定這便是感恩聖事;但無論如何,我們可以肯定:主在用餐前曾給他們解釋了聖經。當耶穌給他們講解聖經時,他們「心熱如焚」(路二四32)。

現在,每次教友們聚在一起,舉行那隆重而有意義的感恩禮聖餐時,先有「讀經」,這真是最適宜的前奏曲,而此前奏曲,當然也應該有二位門徒在厄瑪烏所體驗到的同樣效果才對。我們參與彌撒「聖道禮儀」,也應該是「心熱如焚」才對。

「聖祭禮儀」是由準備獻儀開始,也就是彌撒中稱為「獻禮」( Offertory)的部份。這是神父將麵餅放在聖布上,並將酒水注入聖爵內,當然伴以應有的祈禱文;同時教友也奉獻金錢(至少是主日彌撒中),做為購買聖堂用品──例如餅、酒、酒水瓶、聖爵、蠟燭、祭衣等,以及一切維持聖堂的費用。奉獻金錢是現代的方式,古時是奉獻許多物品。這個「為舉祭而作奉獻」的行動,乃是你參與彌撒中真實禮儀行動的一部分,比你口中偶而作的私人祈禱,更為真實。奉獻禮時,你應該全神貫注於祭台,看著神父的行動,這一階段便是彌撒中的默禱。

但是很快,就又到了「語言成為主要」的時刻,那就是當神父以代表教友發言人的身份,將預備好的獻禮正式奉獻為舉祭之用。他的奉獻詞,便是(一向)稱為「密禱經」(Secret)的祈禱文;此祈禱文和他預備餅酒行動中的祈禱文,有實質上的區別。因為伴隨他行動短短的祈禱文是屬於個人的私自祈禱文。而所謂「密禱經」,則是神父以你的名義來做的首席式祈禱文,這是奉獻禮中一切祈禱文中最重要的一個祈禱文,是神父以發言人的身份代替民眾向天主做的唯一奉獻祈禱文。

這個祈禱文按性質,是屬於公眾的,但教會卻是有好久的時間只是默默的唸它,這實在是一幕歷史的悲劇;結果,大部分的教友都不知道神父唸「密禱經」。感謝天主!大公會議已經把這種情形糾正過來了,奉獻經(也就是過去的密禱經)現在又恢復了應有的尊嚴,如同集禱經一樣,必須歌唱或大聲唸出來。你不會再像過去一樣,要等好長的一段靜默時間,現在,你有充裕的時間,注意神父的奉獻經,而後自然而然地答以「阿們」。(你不能忽略過這個有意義的「阿們」,因為這是你在這部份的行動上,加以「有聲簽署」的唯一機會!)跟著神父就說「願主與你們同在」,帶出彌撒中一個新階段的開始(即頌謝詞)。

我們現在已達到了彌撒的中心──大感恩經,在這大感恩經過程中,要把我們奉獻的餅與酒,變為基督在十字架上所付出的聖體,所傾流的聖血。這是要我們最應集中注意力的一個時刻。

引起教友集中注意,正是神父與教友間一段相當長的對話的目的。這是全彌撒中最長也最豐富一段對話,也許還是全彌撒中最古老的一段對話。這些對話(原封不動地)至少從第三世紀就有了;而且在所有基督徒的禮儀中,這段對話是最具大公性。因此,有的學者以為這段對來自宗徒時代(第一世紀)。

現在我們來研究一下這些對答詞的意義。先是以「願主與你們同在」開始,這句話的慣常答詞,我們已經知道了它的意義。不過在這裡,它有著特別的含意。「願主與你同在」這句中沒有動詞(譯者按:Dominus vobis cum 中沒有「願」或「希望」的動詞),採用這句話,意為神父如同基督在最後晚餐時做的,現在也照樣做,所以他祈求「主(耶穌)與你們同在」,就像基督當年在最後晚餐時與宗徒在一起一樣。

而「主與你們同在」這句話也如天使曾一度向聖母所說的「主與爾偕」一樣。在這種情形下,可以記起一個事實,那就是你既是上主集會(教會)中的一員,也就是基督奧體;因此,你便以教友身份分享不同程度的基督司祭職;如同聖伯祿所說,天主願意你是祂「特選的民族,皇天的司祭,神聖的子民」。此刻所要發生的事,乃是以基督寶血印證新約中的選民──你們──和天主之間,重續(新的)盟約。被祝聖的司祭,便承認你的普通司祭職;在他要開始的大感恩經過程中,有好幾次,他會明示或暗示指出你這個崇高的地位。

現在他說「請舉心向上」──「高舉你們的心吧」。他有一個雙手上舉的動作,將他所說的「請舉心向上」表達更為生動。這句「請舉心向上」,只有在彌撒中這個地方出現,而在東方和西方的一切禮儀中,都是在這一部分出現的。不拘何時、何地,或用何種語言,神父領導教友奉獻彌撒時,都勸他們「舉心向上」。這倒底是為什麼呢?

因為人的心常常被引向某個對象──通常是被引向人世間的東西。一個磁針會被附近的任何鐵塊所吸引;它的針頭指上指下,指左指右,受附近鐵塊所擺佈。只有把附近的鐵塊完全移開,它才停止擺動,而指向一定的方向──地極。我們的心應該指向天主的,但可惜,在我們醒著的大部分時間,並非如此。

可是現在是屬於天主的時間,除了天主以外,不應該再有什麼使我們掛心的了;我們是被救贖的,我們是受過洗的,我們是司祭民族,正要舉行救恩的奧蹟。我們與基督一起復活,就如聖保祿向哥羅森人所說的,我們也「必須舉心向上,直到基督坐在天主右邊的地方」(哥三1)。我們現在必須上升,上升,超越以上種種,一直升到精神境界;在此,除了天主,再也沒有其他可以吸引我們心靈;在此,我們的心不再左右搖擺,而單指向天主,因為在天主那裡我們的心才能找到真實的平安。聖奧斯定說:「天主,祢是為祢自己造了我們,所以我們的心除非安息於祢,否則是不會平靜下來的!」這正是神父為什麼要向你說:「請舉心向上」的理由。「舉心向上」吧!

你對這話要答什麼呢?英國北部有一個人帶著他的新娘到牧師那裡去結婚,當牧師問他說:「你願意娶這個女人作你合法的妻子嗎?」他並不是答「願意!」反而詫異地說:「我就是辦這件事而來的呀!」。當神父說:「請舉心向上」時,我們答:「我們全心歸向上主」,我們的心要像那位新郎回答的一樣,正是為這件事而來!我們要表現出我們的心已經升向上主了。我們不正是在此紀念上主而舉行聖祭奧蹟嗎?

「我們全心歸向上主」這句話應該是每一位參與彌撒者的真心話。就如聖西彼廉(St. Cyprian)囑咐他的教友說:「不要使你的心口不合」。很快感恩祭宴的高峰就要開始,你的舌頭雖然靜下來了,你的心卻要持續剛才所說的,在這整個過程中,你的心要與主在一起。

這當中的靜默不應該是純粹的空白──動作的停頓而已;這個靜默應是充滿祈禱的靜默,有許多「歸向上主的心」的內在行動。因為你必須舉心朝向你的大司祭,他正在重新舉行救全世界的讚美與感恩之祭。你的心應與神父一齊重行重說主當時所做所說的話:「在祂受難的前夕,拿起餅來……感謝了……交給祂的門徒說:你們大家拿去吃……,你們大家拿去喝……,你們要為此紀念我而舉行這事。」第二天祂就在髑髏山(加爾瓦略山)單獨奉獻了聖祭;但從此,一如祂最後晚餐中所安排的,祂不再單獨奉獻聖祭;這聖祭成了教會的聖祭,是教會的聖潔子民的聖祭。

在希臘禮儀中,前面這段禱詞稱為「舉祭」──「Anaphora」,是一個含有「向上舉」的名詞。所以,在聖祭禮中的靜默時,按照你曾受過洗禮的教友身份,作為神父以及基督的共祭人,一起將聖祭向上奉獻給天主聖父──這正是你的特權。這種舉祭,內涵著你的舉心向上,所以你一定會「舉心向上」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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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請眾感謝主

在彌撒的「奉獻禮」後,神父與教友的對話有三項,即致候、勸導和提議。前面我們已經看過了致候和勸導兩項;現在我們研究一下神父所提議的「請眾感謝主,我們的天主」。

為什麼提議感謝天主呢?因為這是主基督曾說我們應做的事。在最後晚餐時祂曾這樣吩咐:「你們應這樣行為紀念我。」(參閱:路二二19;格前十一23-25)

有些人以為主說的是:「你們把餅酒拿起來,變成我的體血;並且這樣做時紀念我。」其實祂說的遠超過這個意思,因為當祂說:「你們要這樣做」時,祂自己做了(比「飲食」)更多的事。在「感謝天主」之後,祂才說「你們應這樣行為紀念我。」換言之,祂的意思是說:「將來你們感謝天主種種恩惠時,不要忘記――你們所感謝的特殊恩惠,是天主藉著我所賜給你們的這個恩惠」。

主基督「感謝天主」的一席話,乃是逾越節禮儀(最後晚餐)中的一部分。主持逾越晚餐的人,會先拿起一塊餅來,並向著這塊餅說祝謝詞;然後主持人把它擘開,分給每位在場的人,大家共同分吃這一塊餅,表示他們都是同桌共享的一份子。之後,主持人拿起酒來,先作「餐後祝謝詞」,傳給每人,由同一酒杯中喝飲。

瑪竇福音描述當時情況:「耶穌拿起餅來,祝福了,分開交給他的門徒說,你們拿去吃,這是我的身體。」這裡「祝福」意謂「為之感恩」。瑪竇沒有提及主耶穌當時說了什麼感恩的話,因為瑪竇福音是為猶太人而寫的,猶太人都知道其內容。福音只加上主耶穌在感恩後所說的那句驚人的話:「你們拿去吃吧!這是我的身體。」(瑪二六26)

晚餐後的感恩詞又是怎樣呢?瑪竇說:「他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他們說:『你們都由其中喝吧!因為這是我的血,新約的血,為大眾傾流,以赦免罪過。』」(瑪二六27-28)這裡「祝謝」也是「為之感恩」的意思,同樣也沒有記載猶太人所熟悉的感恩詞;作者只表達主耶穌在感恩後所加上的驚人之語――現在這酒是祂的血!

福音作者沒有指明(飯後)感恩的詞句,但最近有位德國籍的猶太學者,對於猶太人古老的禮儀做過一番研究,找到飯後感恩的詞句。簡單來說:前後兩個感恩詞,真正重要的是拿酒杯時所說的感恩詞。主持人先以聖經上的致候詞開始:「主與你們同在」,大家答說:「也與你的心靈同在」。主持人又說:「請眾感謝主我們的天主」――大家對他這個提議,做一個表贊成的答覆(你看,這正是我們在彌撒中所說的!)。主持人於是繼續集中於對天主的感恩。在這感恩中,他感謝天主在過去賞給祂選民的一切恩惠――尤其是從埃及的奴役中解救了他們,以及和他們立了血的盟約。實際上,這是「紀念」過去的解救和立約的感恩詞。

在最後晚餐時,主耶穌即是席上的主持人,當然是由祂來講這個感恩詞。但是祂所加上的話,使「將來」,即從今以後與當時古老的感恩詞有了極大的區別;當祂的門徒們再對天主說感恩詞時,已經不是為紀念選民從埃及獲得解救,而是「為紀念我(主)」:也就紀念新的選民由罪惡中得到解救,以及用祂自己的血所簽證的新約。

所以祂不只是說你們要「做這事」,彷彿祂不說,他們就不做了。祂很清楚的知道,猶太人在禮儀聚餐中「做這事」是很平常的(拿餅酒時感恩),就是在祂死亡、復活、升天之後,他們也還是會「做這事」。實際上祂所選擇的是祂離去後,他們一定會做的事。

可是祂所說的「這事」、「為他們」要有一種新的意義和新的內容。在過去,這事是紀念天主給舊的選民(以色列人)所做的,但是從此以後,這事是要紀念天主給新的選民(教會)所做的。在過去,大家所分食的餅和酒;可是此後,大家所分食的是祂自己的體和血。這樣,最後晚餐變成了彌撒。

我們必須記住:感恩詞就是主為紀念祂要做的「這事」。所以,「這事」是彌撒的中心。所謂「這事」,便是下面要講的在對話以後開始的「大感恩經」。

「大感恩經」開始之後,有頌謝詞,有「聖、聖、聖」(即歡呼歌),有「彌撒正典」(感恩經)—―以教友所答的「大阿們」作結束。頌謝詞、歡呼歌、感恩經實際上只形成「一個」祈禱,但由於有一段時期感恩經是聽不出來,歡呼歌變成好像是插入的東西。

在「大感恩經中」有祝聖詞。按神學來說,這雙重祝詞是彌撒的本質。但曾有許多世紀,並沒有特別強調祝聖的那一刻,因為教友們根本不會追究成聖體的確切時刻。他們關心的,是大感恩經開始時在祭台上放的餅和酒,結束時就成了基督的體和血。所以,按禮儀來說,原是大感恩經形成彌撒的本質。

按它的性質來說,這個「大感恩經」是紀念基督的感恩詞。因此,除了開始的對話和結尾的阿們外,它的內容和猶太人所用的感恩詞已經有出入了。不再是關於天對舊選民的解救;而是關於經由基督對新選民的救贖;不再是直指舊約,而是直指新約。

當我們思想基督為救贖我們所作所為時,我們這些被救贖的人只能心懷謝意的去思想—―也就是說:我們(只能)感謝。感謝,不外是用言語或行動,或二者兼用,以表示感謝的一種特殊思想。所以,感謝基督救贖化工的言語,也使人思想基督本身。正因為這是一種感恩,也是一種緬想、紀念。這種紀念就是滿全基督的囑咐:你們要為紀念我而舉行「這事」(即奉獻感恩經)。

實在,這個感謝是用言語來表達,因為這是一段感恩經;可是它也是用行動來表達的,那就是:在感恩經過程中,基督的體血降臨人間,而又將此獻給天主。向一位恩人送禮,是表示對他的感恩。現在,天主是我們的恩人,而我們獻給祂的禮物不是別的,乃是基督本身。我們向天主獻禮,便是祭祀。

所以「大感恩經」有三個特質:紀念、感恩、祭祀。但自十六世紀,新教徒否認了彌撒的祭祀特之後—―天主教更強調這點,導致其他兩個特質被忽略。我們現在就必須恢復這個平衡,視彌撒同時具有紀念、感恩、祭祀的特質。由禮儀觀點來看,紀念和感恩比祭祀,更顯突出。

我們研究了這些以後,就更清楚神父提議:「請眾感謝主我們的天主」的深意了。他是說:我們來作感恩禮吧(Make The Eucharist)吧!我們來紀念基督為我們所做的,並以感恩之心將基督獻給天主!

你對這提議要答覆什麼呢?當然你說「是」,你同意,你認這樣做合理,你完全贊成。而且你也這樣說。你的答覆是:「這是理所當然的。」這句話不是來自猶太思想,而是起源於希臘文化,因為初期教會便是講希臘話的羅馬帝國長成的。古時,希臘市民有時被正式召集開會,這種集合稱為ekklesia(這字由希臘文進入拉丁文,意思仍指集合(Church))。主事人為了某項市政要向這個集會提議(集會,ekklesia是由laos(人民)所形成的。),內容可能是興建某類公共場所、與附近城邦簽訂條約或晉升某人等等。人民聽了提議以後,就會考慮:是否合適、是否合法合理?

如果這兩點都滿意,就會有人開始喊:「這是理所當然的」(Axios Kai dikaios),別人也會跟著喊;如果很多人都喊:「這是理所當然的」,那麼這個提議就算一致通過,必須實行,因為這是民意所在。

所以,現在你已經了解當你回答神父的提議:「這是理所當然的」所代表的意思。這表示你—―人民(教友)—―參加正式的集會(ekklesia),聽到了一個提議—―提議「感謝」天主藉著基督為你所做的一切。你被邀請判斷這項提議是否合情合理,以正當方式表示你的同意。

 你一定會贊成神父提議「行感恩禮」(Eucharist),一定會認為這是「理所當然的」;你一定會希望「為紀念祂」而做「這事」。因為祂救贖了你,從奴役中解救了你,給你一個用祂的血簽定的新約,你一定願意重訂此約,並由此約獲益;你一定會以知恩的心情懷念基督、感謝祂。

神父與教友間這段簡短的對話,氣氛是多麼的美妙!這種氣氛把我們帶到「至聖所」的門口。在那裡,天主新約的選民,舉心向上,以感恩言語和祭祀行動,向天主聖父表示感謝祂藉著聖子基督救贖了我們,施給我們一切的恩惠。

「請眾感謝主,我們的天主!」

「這是理所當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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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聖、聖、聖

你擅長「神入」工夫嗎?你若願意,你能使你的「神入」工夫達到最高峰嗎?如果你擅長「神入」,那麼你在下面彌撒的一項行動中,算是「萬事俱備」。

或者你不知道什麼叫神入,神入倒是很有意思的事。當你注意校運比賽中一個跳高的人跳過去(或跳不過去)時,神入的現象就使得你也跟著抬腿;或者你坐在前座,當司機來個緊急剎車時,神入的現象也使得你跟著用力去踏。

這種情形的發生,是因為在情緒方面你已和別人產生了認同作用;別人努力想跳過高柵,或緊急剎車,影響你而抬腿或踏足,這就是神入――乃是人心理機制的一種反應,使得你和身處某種情況的人,採取同樣的動作。

現在,彌撒裡也有一處神入的情形;這一處要神入,很可能正是為了發洩「神入」而編入禮儀中的。我說的是――大感恩經中「聖、聖、聖」(歡呼歌)這一部份。

神父勸導教友舉心向上,提議感謝天主的宏恩;教友們的答覆則保證他們是完全贊成的。於是神父開始向天主說感恩的話,也就是我們所稱的頌謝詞。他描述天主拯救人類的妙工,譬如:他引導人們回憶人類的得救是在十字架上完成的,生命的恢復是由十字架上的死亡開始的;或者描述基督藉著死亡,而消滅了人的死亡,藉著復活而使人得以重生。這些理由激發他對天主的感恩之情,並感動他歌頌讚美天主。

當他們的發言人向天主說這些話時,他們都專心的在傾聽。於是他們感恩之情隨著發言人所說的話油然而生,漸漸地,他們在情緒上,越來越跟神父認同,一直到「神入」的最高峰,他們不甘心僅聽神父對天主宏恩的反應了。由於內心激昂,他們也要脫口而出。於是大家同聲的喊出「聖、聖、聖,上主!萬有的主;祢的光榮充滿天地!」原意正是如此!

嚴格說來,大感恩經是屬於集會的主持人――神父單獨的責任。事實上,教會初興時,只有神父宣讀這篇「大感恩經」,教友只有聽的份兒。神父在進行這個大感恩經時,按照習俗,有幾個要點:一開始他必須由他和教友之間的對答詞開始;結束時,他也必須談到天主的光榮,使教友們用「阿們」來答覆。而且在「大感恩經」過程的中間,神父也必須敘述基督救人類的事蹟,儘管神父可以自由地從救恩史中,決定選出那幾件來特別提出。

如此經過幾代以後,這種臨時編述的大感經,必須事先編好,甚至先寫出來。我們現在尚存、有最早寫成的大感經,那是依玻理(Hippolytus)的大感恩經,約在主後215年間寫成的。這個文獻裡沒有教友的部分,從開始到終了沒有間斷,由主教或神父單獨來唱的。

但在一百年以後我們發現,不拘是何種語言或何種禮儀,教友們在大感恩經中間,便與神父同聲一起高唱或朗誦了。這段插入的祈禱文,正是為教友們參加的。好像教友的這種「神入」形成,成了一股有力的潮流,傳到各地教會;各地的教友逐漸都有參加(出聲)的趨勢。這可能是由於原先即席口述的大感恩經,而後要事先仔細編好,於是效果提高之所致。不拘是否確實如此,反正在第四世紀時,毫無疑問的,教友們的這種神入得到了表現的機會;他們的部份已經編入到大感恩經裡去了。

加入的這一部份,就是我們現在稱為「聖、聖、聖」的一段(歡呼歌)。這部分從一開始,一直視為是神父與教友全體的大合唱。最初的調子是延續神父唱的頌謝詞接連下來唱,一直到了第九世紀都是如此。

當時大家希望這段歌唱更具快樂氣氛,遂加上了管風琴伴奏(這是想到大管風琴伴奏彌撒其他部分以前好久的事!),而後又加上鈴聲,表示快樂的聲響,就如在建立聖體節和復活節彌撒中唱「光榮經」時的搖鈴一樣。

可惜,這樣的情形在九世紀廢棄了!那些遠超過一般教友能力的複雜曲調,使「聖、聖、聖」只限於聖職人士會唱了。再後來,那些多聲合唱,更是只有受過音樂訓練的歌詠團才會唱。在大禮彌撒中,琴和鈴還存在;可是在普通彌撒中,只剩下一個小鈴鐺,而且只搖三下而已,真是遺憾!這種情形是應該反轉過來。在大禮彌撒中,「聖、聖、聖」的調子應該要簡單,使所有教友都會唱(當然還要伴以琴和鈴聲),而在普通彌撒中,教友們一起大聲朗誦(至少伴著鈴聲)屬於教友的部分才是!

任何一個堂區的教友,如果放棄朗誦「聖、聖、聖」這段經文,就是放棄最寶貴的權利之一,放棄大感恩經中行使「天主家庭內一份子,神聖子民」(弗二19)的權利。

再進一步講,在「聖、聖、聖」聲中,教友所作所為,並不僅此而已――他們且是與天上的天使組成了一個合唱團呢!這段經文,是教會根據依意亞先知神視的描述(依六3)加以改編的。依撒意亞在聖殿裡,看見天主坐在至高者的寶座上,又看見有生著六支翅膀的愛火天使們彼此喊著說:「萬軍的天主是聖的、聖的、聖的;整個大地充滿了『祂』的光榮」。

我們要注意,教會如何改編天使的話。愛火天使們不敢直接向天主講話,他們只是彼此談論祂而這樣說。可是,教會知道自己是基督的淨配――是祂所救贖者的集會;因此,她敢直接的向天主說:「『祢』的光榮充滿天地」。天使在那裡只唱出:「整個大地」,可是教會卻唱出:「天地」。教會不只是想到聖殿,想到她敬拜天主的建築物,想到地球而已,教會將圈子放寬,連「上天」也包括在內,所以教會聲明自己的讚頌,有權利與默示錄四章8節所描述的那四個活物――天使――聯合起來,不停的歡呼:「聖、聖、聖萬軍的天主――全能的天主」。實際上,教會已超越了這四個活物――天使――,且囊括無數天使,教會常是先提及天使和總領天使以引導教友進入「聖、聖、聖」的歌詞,她要「我們也同他們,謙恭地讚頌:聖!聖!聖!」。

我們不妨摘錄梵二大公會議《禮儀憲章》第8號,它喚起這個真理的:「我們現在參與地上的禮儀,仍是預嚐天上耶路撒冷聖城的禮儀,我們現在是在跋涉的旅途中,我們的基督在那裡正坐在天主父的右邊,做為至聖所和真會幕的司祭;我們與天上的萬軍合唱一個光榮天主的歌曲;我們紀念聖人們,是希望和他們成為伙伴;我們渴望救主――我們的主基督,直到祂――我們的生命――出現,我們也要與祂出現在光榮之中。」

要讓我們的聲音和天使們的聲音聯合起來,只有我們是被救贖的人才可能。在我們的救主降來以前,天門是關閉著的;就連梅瑟和達味那樣的聖人,雖然他們可以讚美天主,可是他們的聲音是無法與天使們的聲音聯合起來的,因為當時天上和地下交通中斷了。他們的聲音只是一隅的獨語而已。

可是現在呢?因為天門開了,我們可以聽到天上的和聲,而且我們的聲音也可達到天使們那裡,所以我們與天使形成一個強大的歌詠團,一齊來讚美天主。而且天使們也一定喜歡我們能夠與他們一起歌唱;因為我們的歌聲增強他們的歌聲――這不止限於幅度的增強,而且品質上也增強了。儘管聽來令人驚奇,但事實仍是我們的歌聲竟超越天使的歌聲。因為天使們的歌聲,充其量也不過是純受造物的歌聲而已,可是我們的歌聲卻不止於此;因為我們的歌聲是「神歌之聲」――是由天主三位中的一位說出來的。

明明是人的歌聲,怎麼會是神歌之聲呢?因為在我們人中有一位是天主,那就是主基督。天主三位中,沒有一位成為天使,可是卻有一位――天主第二位――成為人,是這個人現在領導我們這些被救贖者的歌詠團。祂是教會的首領,現在正藉著我們的口讚美天主。教會歌頌天主時,是基督在歌頌天主。我們的歌聲就是基督的歌聲,當然這樣的歌聲就超越了天使們的歌聲。所以,我們藉著我們的首領,比天使們唱的還要好!

當然,這種說法是指的我們真從心裡唱。如果只是一些沒有意義或心不在焉的聲響,那就不可能如此了。所以你要學習這些字的意義。

「萬軍」或「萬有」是什麼意思呢?一般這個字是譯為軍隊或「一大群」,但是它最基本的意思是「力量」,不限於人或天使。這個字包括宇宙內所有的一切「力」――不拘是有靈性者或無靈之物的力,統統包括在內。天主是萬有引力的主,電力以及任何維持宇宙運轉的力量,擴張、爆炸、進化的力量,凡科學家能指出的任何力量,天主都是這些力的主宰。現在科學語彙中所稱的發射火箭或人造衛星的力量也一樣,也許把這個字,以現代名詞譯為「宇宙力」(Cosmic forces)更好。這樣包括以上種種的力,還包括有理智的人類與天使(連外星人等,如果有的話)也包括在內,凡天主無限力使之存在的任何「能力」統統包括在這個字裡。

當你說「這是理所當然的」以鼓勵神父代表你感謝天主,進而神父唸頌謝詞時,你便可以乘機提高自己神入的情緒。要好好地用你的彌撒經書!同時要想到前面提及有關依撒意亞先知書的那一段,並想到教友、天門、天使、基督等等,你就會增進神入情緒,終於急不可待地喊出在大感恩經中應喊的部份:「聖!聖!聖!」,而且喊的同時是想著這經的意思,誠懇的喊出來:「聖!聖!聖!主!萬有的主!祢的光榮充滿天地!」

但願這經常對你是引人入勝的經驗!使你有意識的與神父、基督內的眾弟兄姐妹、天上的天使,同聲歌頌,聲聞於天,直至天主寶座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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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賀撒納(Hosanna)歡呼之聲

讀者也許會奇怪,在前章討論「聖、聖、聖」時,怎麼沒有提到「賀撒納(歡呼之聲)響徹雲霄」(Hosanna in excelsis)呢?這句話不是「聖、聖、聖」的結尾語嗎?其實,這句話不屬於「聖、聖、聖」;所以造成這種印象的原因,是由於音樂家處理這段歌的方式。按照原意和起源,「賀撒納(歡呼之聲)響徹雲霄」是大感恩經中教友們的第二次歡呼詞──「奉主名而來的當受讚美」裡的一句話。它形成一種重唱詞,在「奉主名而來的當受讚美」的前後各唱一次。【編按:聖祭禮中感恩經部份,主祭唸完「頌謝詞」,便與信友同唱「歡呼歌」:聖、聖、聖,上主萬有的天主,祢的光榮充滿天地(第一次的歡呼詞)。歡呼之聲響徹雲霄。奉上主名而來的當受讚美。歡呼之聲,響徹雲霄(第二次歡呼詞)。】

現在我們看看這句話是怎麼來的。在瑪竇福音中描述主基督光榮的進入耶路撒冷時,群眾向祂前呼後擁地大聲喊說:「賀三納於達味之子!奉主名而來的這一位是可讚美的。賀三納於至高之天!」(瑪二一8-9)。教會把這段經文應用到禮儀裡來,只是刪掉了一些,而「賀撒納」這個歡呼之聲則原封未動;並且前後次序也沒變更,完全如同當時群眾高興時的那種歡呼一樣。

可是群眾是從那裡找來的這句呢?原來是從聖詠第一一七首【編按:思高譯本是第一一八首─慶節遊行曲】來的,因為當時在聖殿裡遊行時就用這句話,所以對他們而言,是很熟悉的一句話。

猶太人每年都要慶祝七天的帳篷節,為了紀念先祖四十年流浪曠野,除了帳篷,他們沒有所謂的「家」。帳篷節期間,在聖殿遊行時,每天都要歌唱著聖詠一一七首。「賀撒納」是民眾在聖殿歌詠團每唱兩節聖詠後,就重唱一次的歌詞,而司祭們則唱「奉主名而來的當受讚美。」藉此,猶太人表示他們對即將來臨的默西亞的渴望與信心。當吾主進入耶路撒冷時,群眾自動自發喊出這句話來,表示他們歡迎祂,祂就是已在他們中間的默西亞。

這正是當時觸怒了司祭的景況。有些在群眾當中的法利塞人向耶穌說:「師傅,你應叱責你的弟子。」(路十九39)可是耶穌並沒有這麼做;相反地,祂將這個遊行變成一個真正的聖殿遊行了──祂也一直走入了聖殿裡。在聖殿裡,祂把做生意的趕了出去,宣稱「天父的家,是祈禱的處所。」孩子們在聖殿裡大聲喊說:「賀三納、達味之子!」(參閱:瑪二一12-16)。孩子們做得好!他們當時一定也高興他們反司祭的小示威!

群眾使用這個歡呼來歡迎默西亞。大約在主後八世紀,教會便採用了。它正式加在「聖、聖、聖」後面,使它有了更豐富的意義。因為教會用「聖、聖、聖」來歌詠天主在天上和地上的光榮。依撒意亞先知當時所見天主在地上的光榮,是在石頭聖殿裡;而現在我們所見天主在地上的光榮,是在「石匠所拋棄的石頭──基督身上」,祂便是奉主名而來的默西亞。

若望福音裡說:「聖言成了人,居住在我們中間。並且我們看到了祂的光榮,那屬於天父獨生子的光榮,充滿恩寵與真理。」(若一14)所以,天主的光榮在基督身上,彰顯於地上。正像主祭神父在聖誕節頌謝詞中歌唱的:「祢榮耀的新光,藉著聖子降生的奧蹟,照亮了我們的心目。」(聖誕節頌謝詞)

「賀撒納」也是一個最好不要翻釋的希伯來字,因為沒有一個單字或一個句子,可以充份表達出它的意思來。在用為合唱的聖詠一一七首裡,由於上下文使它能懂,而成為呼救的聲音:「主,救我們吧!」──是那些渴望得救的人的呼聲。雖然我們事實上已經是被救的人,可是我們在彌撒中喊出的歡呼之聲──「賀撒納」,仍能有這個意思,因為我們藉著這個字表示:希望因著舉行彌撒而獲得救恩的效果。

在聖枝主日時,群眾向基督用這個字歡呼,並加上了新的意思,那就是「歡迎你,默西亞!」他們承認主耶穌是默西亞,他們的歡呼添上喝采的味道,添上高興他們等待的默西亞已經來臨的味道。這個意思,我們也可以在參與彌撒時,引為己用;因為當我們高呼「賀撒納」(歡呼之聲)時,我們知道有幾分鐘,藉著祝聖體血的行動,基督就要以聖事方式與我們同在了。每一台彌撒,祂都是「奉主名而來的」,並藉著聖事(方式)的臨在,使我們充滿喜樂。

教會認為「賀撒納」這個歡呼之聲,還有另外一個意思,即在聖枝主日遊行的重唱短句裡,教會給了我們這個解釋。第八個重唱短句,也就進入聖堂時那節重唱短句,是這樣說:「當我們的主進入聖城時,猶太人的孩子,拿著橄欖樹枝,宣告生命的復活,並高聲喊說:『賀撒納於至高之天』。」【編按:當遊行行列進入聖堂時,會唱以下答唱詠:救主來到了耶路撒冷,希伯來兒童,高舉著樹枝,預報生命的復活,高呼「賀撒納!」響徹雲霄。民眾聽說耶穌來到聖城,扶老攜幼,齊來歡迎,高呼「賀撒納!」響徹雲霄。】

福音裡沒有明說那些孩子曾「宣告生命的復活」(請參閱:瑪二一12-16)。他們原來也想不到他們的叫喊居然有這個涵義,那時耶穌還未受死復活。教會認為即使孩童毫不知情,但他們的行為就是在宣告生命的復活。教會知道她自己所歡呼的是復活的基督。我們所歡呼的,是已經完成了使命的默西亞。祂戰勝死亡,藉著祂的復活,恢復了我們的生命。

我們向祂歡呼,因為祂就要來。可是我們當記住:祂現在只是在感恩聖事內來臨,但祂還要在世界終結時來臨。那將是一個偉大的來臨!就如同吾主曾向使徒們說過的,所有的人類「都將看到人子乘著雲彩在威嚴與光榮中由天而來。」(參閱:瑪二四30)只有那時,祂光榮的來臨,並以祂的大能復活所有的人類,將整個人類排在祂的寶座前;只有那時,祂將接受祂救恩的人、和拒絕祂救恩的人分開,好使祂的工作完成。

所以,當我們朗誦或詠唱「奉主名而來的當受讚美」時,不該只想幾分鐘以後,在祝聖體血的行動中,祂要在聖事裡來臨。我們應該了解:這種聖事裡的來臨,實際是指向本身之外,是指向最後的光榮來臨──末世的來臨。就像聖保祿寫給格林多人的書信裡所說的:「當你們吃這餅,飲這爵時,你們就是宣告主的死亡,直到祂來臨。」(參閱:格前十一26)我們聚在一起舉行感恩禮(彌撒),表示我們尚等待基督光榮的來臨;因為「奉主名而來的當受讚美」一句,已經隱含了「主耶穌,來吧!(Maranatha)」的意思。

在希臘教會(東正教)裡,Maranatha這個觀念表達非常的顯明,它不說「奉主名而來的」,乃是「奉主名而來和要來的」(Who comes and is to come);彌撒中,我們「等待」基督最後的光榮來臨的觀念,在東方(東方禮儀)遠比西方(拉丁禮儀)表達來得更清晰。但如果我們西方的教友對於「奉主名而來的當受讚美」的意義完全了解的話,語言的缺失也就無傷大雅了。

 雖然「奉主名而來的當受讚美」,並不像「聖、聖、聖」那樣早就被放到彌撒當中,可是加入這一段,確實有很充足的理由。在「聖、聖、聖」裡,我們參加天上歌詠讚美的行列;而《默示錄》告訴我們這樣的讚美有兩個方向:我又聽見一切受造物,即天上、地上、地下和海中的萬物都說:「願讚頌、尊威、光榮和權力,歸於坐在寶座上的『那位』和『羔羊』,至於無窮之世!」(默五13)

如果天上的受造物讚美「聖父」同時也讚美「基督」,我們也理當如此!聖父與基督是一個天主。在最後晚餐時斐理伯說:「主,讓我們看到父吧!」他得到的答覆是:「誰看到我,就是看到父……我在父內,父在我內」(若十四8-10)。唯有經過基督我們才能達到父那裡,祂是「天主光榮的反映,是天主本體的真像」(希一3)。所以,我們讚美天主我們的父時,也應該讚美基督我們的救主!

 教會認清了這一點,所以,不只在「聖、聖、聖」之後加上「奉主名而來的當受讚美」,並且也用了別的類似讚美詩來擴充。比如:「光榮頌」起初只有我們現在的一半長,而且只有讚美天主聖父,這一點可由現存第二世紀最早的文獻中證明。可是到了第五世紀,我們發現加上了讚美基督的部分。「感恩詠」(Te Deum)也是一樣,最先也只有讚美聖父,以後才添上讚美基督的部分。

「聖、聖、聖」和「奉主名而來的」這一搭檔(歡呼歌),比其他部份更清楚的給我們指出,彌撒乃是「讚頌之祭」(Sacrificium laudis)──在彌撒正典禮(聖祭禮)中很快地便提出這句話。因為在這段經文裡,我們已完全忘我地讚美天主,不為我們自己要什麼;我們專心一致的想天主,驚嘆天主的聖善和偉大。因此,它成為「光榮頌」最美的回音。

我們上面已經提到過,「聖、聖、聖」和「奉主名而來的」是源於聖殿歌詞:一個是來自依撒意亞先知在聖殿中的神視;一個是來自聖殿遊行的默西亞聖詠。舊選民的聖殿已經不存在了,代之而起的是全世界無數的聖殿。在這些教堂裡面,天主的新選民聚在一起來崇拜天主和救主。所有的聖殿,尤其是在「聖、聖、聖」和「奉主名而來的當受讚美」的時刻,但願天主的子民「發出如海浪般的巨響上升到天上;這樣他們一心一意使他們上升的聲音表現出天主的子女,是團結為一體的兄弟姐妹。」(碧岳十二世:Mediator Dei)「賀撒納」歡呼之聲響徹雲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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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大阿們

前面我們提到「阿們」時,我曾說過:彌撒正典(大感恩經)結束的「阿們」是非常重要的。必須用一整章來研究它。

聖路加在《宗徒大事錄》裡,和聖保祿在他的書信裡都提到教會一開始,就舉行彌撒。但是他們沒有告訴我們那時舉行彌撒的方式如何;直到第二世紀的中葉,我們才讀到了有關彌撒的細節。而且這是一位在俗教友記載的,他就是為了信仰而於155年殉道的猶斯定(Justin)。

在他的《前護教書》(First Apology)中,有一篇描述在復活節前夕施洗後而舉行的復活節彌撒。從他所說的內容,我們已足可清楚的辨認出來奉獻經、頌謝詞和彌撒正典(大感恩經),以及領聖體經等。

猶斯定說:「餅和盛著酒水的聖爵,被拿到弟兄間的主席前。他接過這些來,並向眾人的大父奉獻讚美詞……繼續是一個比較長一點的感恩經……當他結束祈禱經文和感恩後,教友們一齊表示同意說希伯來文的『阿們』。『阿們』的意思是『但願如此(完成)』。當主席感恩完,教友們也說出了他們的贊同(阿們)之後,輔祭者……便開始分發感恩過的餅和酒」。

短短幾行的記載,猶斯定三次指出了神父的角色,三次提及了教友的角色。說明了二者同等重要相輔相成。

  猶斯定在另一章裡,記載普通主日的彌撒,是從讀經和講道開始描寫。然後他繼續下去說:「以後是拿來餅和攙些水的酒;主席虔誠地禱告和感恩,民眾則以『阿們』來表示(喝采)贊同」。

這裡又一次提到教友與神父的角色,像上面同樣地強調。他總是提到在大感恩經後教友們所答的這個「阿們」,也就等於給我們作證:在彌撒的這一部份,當初的教已友付予這個答覆的價值。

這裡的「阿們」為什麼這樣重要?為什麼禮儀專家們一致認為這是彌撒中,教友最重要的答覆?

因為這裡的「阿們」所贊同的──大感恩經──是非常重要的。因為這段經文是彌撒的核心,教友必須認同大感恩經的內容。我們在之前已經看到了,在開始時,教友們以「這是 理所當然的」鼓勵他們的主祭開始大感恩經;在中間他們又加入了「聖、聖、聖」和「奉主名而來的」,他們結束時以「阿們」的贊同之聲,亦即猶斯定所稱的「喝采」之聲,他們確實全心全靈的參與大感恩經當中。

他們到底贊同什麼?他們到底喝采的又是什麼?在大感恩經中,到底是什麼充滿了他們的腦海,感動了他們的心,激發了他們的意志呢?我前面已經說過,這個感恩經是教會借用了當時猶太人禮儀聚餐中的感恩詞。

當最後晚餐時,主耶穌把舊約的意義和內容,以祂受死的血和復活、升天的奧蹟,將舊約的意義和內容變換了,並簽定了新約,於是付予了舊感恩經新的幅度。

過去的印刷技術都是黑白或單色的印刷,和現今彩色雜誌印刷比起來,就會發現其間的差別之大;其實,我們現在所看到的彩色印刷圖畫,它不是只印刷一次而已,而是各種色彩的重疊(套色)。假使這個圖畫只是單色印刷,例如印黑色或紅色、黃色,那麼我們看到的只是深淺而已,許多美麗的部分消失了,甚至連其意義也都消失了。

我們現在可以把這個情形貼合到「大感恩經」上去。猶太人那個時代的感恩經就好比是單色(或是黑白的)印刷的,純粹是由人感謝天主的恩惠。那幅圖畫仍在。在他們的感恩經裡,只是人感謝天主的恩惠。可是我們的主基督把那幅圖畫加以套印,上了三層色畫,事實上那三層色畫是祂所做的救贖工程圖畫。基督的三層色畫和猶太人讚美感謝天主的原始圖,在彌撒中為我們形成了一幅新圖。所以彌撒顯示給我們的美麗和深意,是在其他的圖畫裡所不能找到的。

基督印刷的這幅圖畫的第一層色畫是用靛色的,我們可以說那是深藍色的,用藍色印出主基督當時與宗徒們聚集在晚餐廳裡,那是一幅最後晚餐圖。在大感恩經中,如果我們仔細研究,就會發現這幅圖畫。因為在大感恩經的結構中心,就有這句:「祂(基督)在受難的前夕」。我們在拿起麵餅並感謝天主的主祭身上,就可看到基督:「這就是我的身體」,又拿起酒來,感謝說:「這就是我的血,新而永久的盟約之血……」這乃是同一的主基督所做的,同樣的動作,同樣的言語,也生出同樣的效果。

現在這幅圖上又套上了紅色。這是基督為赦免眾人的罪而傾流的血,祂為救贖世界,在十字架上做了偉大的犧牲,傾注了祂鮮紅的寶血。彌撒為我們描繪在加爾瓦略山(髑髏山)上的一幕。我們只能以信德的眼光來看聖事所代表的事實──而這些可見的記號,便將它所象徵的事實,予以實現。

我們的肉眼可以看到在祭台上放了麵餅,聖爵裡放了葡萄酒;我們又看到主祭俯身,分別向每一樣唸了大感恩經中的不同的詞句;我們以信德的眼光,知道那是藉著分別祝聖的行動,而基督就如昔日在十字架上一樣(雖然方式不同)真實的把自己奉獻給天主聖父。

教宗碧岳十二世,在他的「天主中保」(Mediator Dei)裡曾說:「天主的上智設計出一種方式,用外在死亡的象徵記號,奇妙的標示出救主自我犧牲成為祭祀。透過麵餅成為基督的聖體,葡萄酒成為基督的聖血,使祂的體血確實臨在,而且藉著麵餅的形象,來象徵祂的聖體聖血殘酷的被分割。因此,在每一台彌撒裡都顯示出紀念祂在加爾瓦略山上的聖死,因為,以此分別的代表方式,可以表示耶穌基督自我犧牲的情形」。

而最後套上的這層色畫,我們可以想像成金黃色的,因為這是始於光榮,也終於光榮的。我們仍舊看到基督在做救贖的工作,不過現在我們看到的是:「我們的這位大司祭,是坐在天上尊威的寶座右邊,是在(天上)聖所──即真正(天上)帳幕裡──執行任務:這帳幕是上主而不是人所支搭的」(希八2)。雖然彌撒是紀念基督的聖死,但一如大感恩經中明白說出的,也是紀念祂的復活升天而進入光榮境界的。「耶穌因為永遠長存,祂的司祭職永無更替;所以祂永遠活著為我們轉求。」(希七25)。並且在大感恩經中,我們聚會的主祭,懇求天主使我們在此下界的奉獻,能夠呈到高高在上的天主祭台前,「基督在那裡一勞永逸地為我們的罪過作過奉獻。」(希十12)

基督在光榮中的金黃色版,是套印在十字架上犧牲的血紅色版,又套印在受難前夕明暗對照的深藍色版上的。這三個圖像就如彩色印刷一樣,是配合的那樣好,套得那樣巧妙,使他們相得益彰,如果只拿其中任何一個,就無法產生這種豐滿和偉大;並且三者都是套印在那:「人向天主感恩」的原始黑白圖畫上的。可是現在的這個人卻是「人而天主,天主而人」,並且是天人之間唯一中保;通過祂,被救贖的人類可以走向聖父那裡。在祂內,所有參與彌撒的人,作為祂妙身的肢體,才能相稱的感謝天主。

所有一切,都在「大感恩經」中映入了我們的眼簾。它為我們指明:我們所紀念的、所感謝的、以知恩的心向天主所奉獻的、激發我們讚頌的。

表面上雖然是主祭神父一個人使「聖潔的犧牲」──基督──臨在,但並不是他單獨的奉獻。乃是天主的全體子民與主祭共同紀念基督的聖死,復活與升天,把這純潔的,神聖的,無玷的犧牲,奉獻到天主的尊威台前。他們是「藉著基督、偕同基督、在基督內」,偕同聖神,把「一切崇敬和榮耀歸於全能的天主聖父,世世無窮」,來舉行大感恩的。

為了這一切,難道不需要全心全意的「阿們」嗎?──不需要一個大「阿們」、甚至一個雷聲隆隆的「阿們」嗎?當神父誦唸大感恩經時──教友們是在沈思,在感謝;當他一誦唸完,一定要如雷聲般地喊出自己的贊同;就如第五世紀聖熱羅尼莫( St. Jerome)聲稱他在羅馬聽到「教友的阿們之聲如雷貫耳」。

在猶斯定之後的一個世紀,Denis of Alexanandria曾列出當時教友的三個特權:聆聽大感恩經、在大感恩經後應答「阿們」,和應答「阿們」後伸手接領聖體。

禮儀聖職化以後,教友們就聽不到大感恩經了,因為是默唸的,這真是一個對聖職化的悲哀反映。而且也不可以伸手去領聖體了,因為禁止教友觸摸。但是誰知道將來如何呢?也許有一天會再有可能性。至少大公會議已經恢復了一些很有價值的事,那就是又許可領聖體聖血時說「阿們」。當第四世紀,或更早的時候,神父分施聖體,而教友們在手內接領聖體時,神父便向他說:「你要為這基督的聖體而作證」,這一點在一個古老的文獻裡稱之為「主的見證」(Testimonium Domini)。

神父說:這是「基督聖體」,教友舉目望著他手上舉著的聖體而答以「阿們」。幸而這句話現在又恢復了;每位領聖體的教友又有機會以答覆「阿們」,來作一次個人和公開的信德見證。在高波特禮(Coptic)中的答句,則一直是「阿們!我信!」。

彌撒正典(大感恩經)的「阿們」總也沒有像領聖體時「阿們」一樣消失過,不過有數世紀只成為輔祭的小孩或唱經團的答詞而已。現在由於革新禮儀的結果,自好多年以來,一直都在鼓勵教友們來答覆「阿們」。假使教友們不重視這一點,「完全不作答或含糊的答覆」,這實在太可惜了!希望天主新約的神聖子民,瞭解他們在大感恩經中應做的是什麼;教友們在大感恩經中應該沈思,應該感謝,也應該在結束時發出如雷貫耳的大「阿們」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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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主的平安

在彌撒正典(大感恩經)的「大阿們」以後,以誦唸天主經(主禱文)作為彌撒中融合部份 ── 共享餅酒 ── 的前導。許多教父把「今日與我,我日用糧」這句話解釋為:「自天而降的生命之糧」,即在聖餐中我們要共享的生命之糧。把件事做好的條件之一,是隨著而來的那個使教友對答的短句所提醒我們的心境:當主祭神父為世界的外在和平──我們現世的和平祈禱以後,他又為我們要求現世不能給與我們的和平──即是「基督給祂信眾的內在和平」。神父說:「願主的平安常與你們同在」,全體教友則答以「也與你的心靈同在」。

接下來要介紹彌撒的這一部分,在歷史演變過程中,經文和動作已變得紊亂了,不知道該遵循什麼線索來解說清楚。有些話原是伴隨某些動作的,可是這些動作後來消失了;有些動作在現在是伴隨一些話的,可是二者之間並沒有密切的聯繫,而這些動作其實原是伴隨現在我所要說的,此部分的禮節比任何一部分都顯得模糊;我希望教會當局能夠改革一下,使這部分更明朗化。

此刻我們僅能就現狀來研究。教友們對於神父的致候詞「願主的平安常與你們同在」,應該怎樣回應呢?至少應答說「也與你的心靈同在」,同時(不管多麼短暫地)也要想想基督的平安和其意義。我認為昔日伴隨這個致候詞前後的動作,對教友來說也很重要,當然,我的評語不見得針對這幾句話。這些動作很有意思,也很有教育性。

首先我們來看看這些字句。古時候教友不只答覆「願主的平安也與你同在」,同時也以動作來表示基督的平安,即按照他們當時的風俗來親吻。伯多祿和保祿都勸教友們「要以聖吻彼此致候」。那時他們在彌撒這一部分中,天真而無窘態的彼此親吻。

後來親吻演變成禮儀式的擁抱,再之後,則只在大禮彌撒中舉行,且只限於聖職人員以及在聖所內的人員(如輔祭者)。更甚的是,把當時在說「願主的平安……」伴隨的這個動作,移到「除免世罪的天主羔羊……」之後來做。但無論如何,「願主的平安常與你們同在」仍留給我們「平安之吻」的回憶,就連在普通彌撒裡,也是一樣,因為這句話仍舊來表示兄弟間的彼此致候。

耶路撒冷的聖西理祿(St. Cyril of Jerusalem)給新領洗的教友解釋這個親吻時,是引用福音裡主基督的囑咐:「當一個人到祭台前來奉獻時,想起有位弟兄跟他有怨尤,他須先去求和。」聖西理祿解釋:「你們不要想這是一個普通的親吻,好像你在街市上遇到了一位朋友的那種親吻;這絕對不是那類的親吻。這個親吻使人靈彼此合而為一,是所有紛爭已經和解的證據。因為這個親吻是和解的記號,是神聖之事」。

毫無疑問的,在所有的禮儀中,最原始的這項親吻該是在奉獻以前行的,其理由乃是追憶主基督山中聖訓的「和解」命令。直到今天,在東方禮儀中,這個親吻仍在「奉獻」前行之。可是到四世紀之後,在非洲的教會略有改變,按聖奧斯定在他的道理集中記載(Sermon 227):「在天主經以後,人說『願平安與你們同在』;教友們這時彼此給一個聖吻。這是一種平安的標記;你們用嘴唇所做證的,在你們的良心上也該如此」。

由其他的文獻,我們知道:在那時的非洲教會已採用了天主經作為領聖體的前引;所以,平安之吻,現在指聖祭之效的領受,而不再指為聖祭所帶來的奉獻。把親吻放在這裡,顯然也非常適宜,因為教友們是準備領受「合一的聖事」,彼此就不該有任何的紛爭了。在歷史過程中,羅馬採用了非洲教會的這種習慣;就這樣,親吻的禮儀伴隨領受合一聖事的「融合部份」,至今已經有了十六個世紀的歷史了。

十三世紀時,在英國有一個新的滿有趣味的發展,那就是要把「平安之吻」傳遞給所有在場的人,可是要藉著一種稱為「平安器」(拉丁文Instrnmentum Pacis, 英文:Pax-brede, 原稱為:Pax-board)。這是一個木板(也有用象牙或金屬做的),在上面刻著主的肖像或象徵祂的羔羊之類的圖樣。木板有一個把柄,神父拿到後,他先吻祭台,再吻這塊木板。輔祭的也同樣親吻這木板,而後就從祭台上下來,交給教友們,這樣一個傳一個的來親吻這個木板。

這種做法傳到了歐洲大陸,而且被採納到教宗碧岳五世於1570年所公佈的彌撒經書中,成為「應守的禮節」(Ritus servandus),直到今天仍未取消。關於這個禮節條文如下:「如果傳遞『平安』,則神父先親吻祭台中央,再親吻在書信一方,也就是祭台右邊,跪著的輔祭者給他的「平安器」。他即向輔祭者說:『願平安與你同在』(Paxtecum),輔祭者則說:『也與你的心靈同在』。但如果沒有人需藉「平安器」接受平安,則不必行之」。

值得注意的是這段規定是為普通彌撒用的,而且是粗體字印刷;為大禮彌撒規定的條文則另用斜體字印刷。因此在普通彌撒裡用「平安器」,好像並無法律性的約束,現在仍是如此。有時為一個小團體,給他們講解明白以後試用一下,他們是非常欣賞的。

「主的平安」這一禮節,應該提示我們回憶起主給我們的「相愛與彼此合一」的命令。即便你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