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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光雲影 誰是我的近人 路加福音十25-37是著名的善心撒瑪黎雅人的比喻。這段經文,可說是由幾個問題而構成比喻的背景:該作什麼才可以獲得永生(25節)?法律上怎麼記載?(26節)?誰是我的近人(29節)?誰是那遭遇強盜者的近人(36節)? 經文開端是由法學士提出如何行好獲取永生的問題,他目的要試探耶穌,看看耶穌如何回答,怎料耶穌把這個問題還給他,逼他作答:「梅瑟法律如何記載?你怎麼唸?」因此法學士得出問題的結論:「全心全靈全力全意愛天主,並愛近人如同自己」,耶穌附和他若照此做就能得到永生。 法學士似乎心有未甘,為想證實自己有理,就更進一步問「誰是我的近人」?他臆想也許耶穌會說方圓五六十步都是我的近人,是我愛的對象。但耶穌又不正面回應,卻拐個彎講起比喻來。比喻的內容簡單來說,就是有一個人遭遇強盜並被打成重傷,但司祭和肋未人經過時沒有幫助理會他,只有一位撒瑪黎雅人,好心地救起他。耶穌說完比喻反問他:「誰是那遭遇強盜者的近人?」,法學士答曰:「是那憐憫他的人」。「你去照那樣做吧!」耶穌接著吩咐。 「誰是我的近人?」法學士想要釐清:倘若我對近人有義務,那麼我必須知道誰是我的近人和行動的方針。他想要獲得一個客觀的標準答案,然而耶穌卻不言法律,從比喻中的提示可知,成為某一個人的近人,完全是依賴個人的意願和行動,是主觀的判斷,更高的標準是要像天父一樣憐憫。法學士被逼到一個新的倫理規範,即使在路上,偶然的相遇都可以當做近人,並且照著比喻中的善心撒瑪黎雅人那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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