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3期 電子報  主曆2008619

案頭語

《怎樣參與彌撒》全文十五章已經刊載完畢,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到我們的網站首頁查看。

承認耶穌基督到底是什麼意思呢?就是以我們的言語和我們的行動宣告祂是我們真正的主,我們所屬的那一位,是掌管我們生命的至高無上之主宰。在世人面前否認耶穌,在「審判」的時候,便不能得到父面前的耶穌之認可。這種雙方面的互相「承認」,使我們和主聯結,有團結一致的關係。否認,則意謂著從這親密連結的關係中被開除,一個人能在天主面前站立得穩,全是依賴他與耶穌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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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細說從頭  華人的熱羅尼莫—

                   雷永明神父與思高聖經(2).........................詳全文

獨漏消息

    1.聖經課程:「瑪竇年讀瑪竇」目前暫告一個段落,下半年的開課時間,敬請注意網站消息

         2.「信仰旅程」讀經班詳情請點選歡迎加入讀經的行列

       每週三晚間7:30∼9:00

    以上活動,歡迎詢問、報名  請洽 02-23708790 周小姐 或E-Mailread.bible@msa.hinet.net

活動看板

   1、【新天新地】第二屆聖經營∼ 歡迎報名參加
           
時間:2008/8/15日19:00∼8/17日16:00
詳情請點選

      2、天主教震旦中心《聖經人物的現代智慧》電影導讀講堂詳情請點選

     第六單元:三松與德里拉
          
導讀人:楊敦和 先生聖約翰大學校長、前輔仁大學校長
           【時間】(上)2008 75日(週六)下午2:00-4:30 

                          (下)2008 712日(週六)下午2:00-4:30

     地點:天主教震旦中心  台北市杭州南路一段71巷9號(捷運善導寺站五號出口)

     報名辦法:請寄E-mail至 caaurora@ms29.hinet.net 天主教震旦中心索取報名表,

     或來電02-23215147、23923622 洽詢。

3、西門町的拉維納La Verna in Saimoncho祈禱聚會詳情請點選

      6/21 (六) 主題: 萬物自然(每月第三週星期六 5:00∼9:00 P.M.)

    地點:台北市昆明街96巷8號4F (思高讀經推廣中心)

     對象:渴慕祈禱的人  主辦單位:方濟會OFM、瑪利亞方濟各傳教女修會FMM

   

福音釋義  甲年 常年期第十二主日 一無所懼的公開承認信仰
                                                
林思川神父執筆

  • 【福音:瑪十26-33

26【那時候,耶穌對宗徒說】:「所以,你們不要害怕他們,因為沒有遮掩的事,將來不被揭露的;也沒有隱藏的事,將來不被知道的。27我在暗中給你們所說的,你們要在光天化日之下報告出來,你們由耳語所聽到的,要在屋頂上張揚出來。28你們不要怕那殺害肉身,而不能殺害靈魂的;但更要害怕那能使靈魂和肉身陷於地獄中的。29兩隻麻雀不是賣一個銅錢嗎?但若沒有你們天父的許可,牠們中連一隻也不會掉在地上。30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一一數過了。31所以,你們不要害怕;你們比許多麻雀還貴重呢!32凡在人前承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前也必承認他;33但誰若在人前否認我,我在我天上的父前也必否認他。」

  • 【經文脈絡】

本主日的福音選自瑪竇福音第十章耶穌「福傳教導」中的一段。耶穌先給門徒提出一些具體的福傳工作的指示(十5-16),接著預告門徒將因為福音而遭受迫害(十17-25)。今日的經文(瑪十26-33)就是教導門徒在面對迫害時應有的態度。經文中耶穌三次說「不要害怕」,鼓勵門徒在這種情況下,仍要毫無怕懼的承認對耶穌基督的信仰。

  • 不要害怕,要勇敢地宣揚福音

耶穌安慰門徒們不要害怕迫害他們的人,接著說明其理由:「因為沒有遮掩的事,將來不被揭露的,也沒有隱藏的事,將來不被知道的……」三部對觀福音中都記載了這句話,很可能這是猶太社會中常被引用的諺語(谷四22;路八17;路十二2)。這句諺語可以被引用至不同的場合之中,因此必須根據上下文,才能正確明白其意義。例如路十二1-3引用這句諺語時,目的在警告門徒們不可向法利塞人一樣虛偽。瑪竇福音把這個諺語放在另一個脈落中:「我在暗中給你們所說的,你們要在光天化日之下報告出來;你們由耳語所聽到的,要在屋頂上張揚出來。」意義就是耶穌要求門徒去宣言福音,把祂私下或在暗中的教導,或隱喻式的教導,在公開場合中宣揚出去。門徒們應該如同在屋頂上的宣告者一樣,要大聲地把福音宣揚出去,不可因為害怕招致迫害而不敢宣講。接著耶穌說明為什麼人的迫害不足為懼,並說出門徒們真正應該害怕的是什麼。

  • 不要害怕,因為人不能傷害永遠的生命

「你們不要害怕那殺害肉身,而不能殺害靈魂的;但更要害怕那能使靈魂和肉身陷於地獄中的。」乍看之下,這段話似乎表示靈魂和肉身可以分離,因此也可以分別被殺害,然而這種理解並不正確,因為聖經對人的看法是整體而不可分的。這段經文只是一種象徵的說法,表達有比肉體更深的生命層次(瑪十39)。門徒在人前不應該害怕,惡人至多只能殺害他們的肉體,對於靈魂――就是「生命」――則一無所能。因為真正能夠使人決定性的喪失生命(參閱:瑪十39),使之陷於地獄,意即永遠和天主分離的,只有唯一的「一位」,就是天主自己。由於敬畏天主的關係,所以在經文中耶穌沒有直接說出天主的名號。這句話中決定性的字是「害怕」,人面對天主時也存有害怕之情,但並非奴隸性的懼怕,而是面對神聖自然產生的「敬畏」態度。出於這種對天主的「敬畏」之情,使宗徒們克服了對迫害者的恐懼。

  • 不要害怕,因為天父看顧保守祂的兒女

但是,福音並不使人停留在害怕天主的層次上,因為經文繼續說:「兩隻麻雀不是賣一個銅錢嗎?但若沒有你們天父的許可,牠們中連一隻也不會掉在地上。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一一數過了。所以你們不要害怕;你們比麻雀還貴重呢!」基督徒對天主的敬畏就表現在他們對天主的信賴上,對那些勇於承認信仰的人,天主的審判變成了天父慈愛的照顧。就連一隻看來無足輕重的麻雀,天主也細心照顧,使之不會無端喪命,因此基督徒當然不必害怕他人的迫害。因為天主是我們的父,我們是祂的子女,祂比我們更認識我們自己,甚至連我們的頭髮祂都一一數過了,當然會更加看顧保守我們。基於這種信賴之心,基督徒當然要勇於承認自己對耶穌基督的信仰。

  • 要公開承認對耶穌基督的信仰

   「凡在人前承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前也必承認他;但誰若在人前否認我,我在我天父前也必否認他。」我們注意到經文由前一句的「你們的天父」轉換成為「我天上的父」,由此看出天主的照顧和人們承認耶穌基督有內在必然的關連:祂首先是耶穌天上的父,因此也是一切基督徒的天父。耶穌鼓勵門徒們要公開而且堅定的在人前承認祂,誰反對耶穌就是和天主對立;相反地,對承認耶穌的人而言,天主也是他們的父親,天主現在對他們特別的保護,日後更會賞給他們最終的圓滿報酬。

  • 【結論】

福音中三次出現「你們不要害怕 ……」這是舊約中天主派遣先知執行任務時,為鼓勵堅強他們而常常對他們說的話。現在耶穌派遣他的門徒外出傳揚福音,也對他們說:不要害怕!耶穌鼓勵門徒們應該在人前公開承認對他的信仰,大膽宣揚福音,不為他們自己的生命而憂慮。因為藉著相信耶穌基督,眾人都成為天主的子女,而天父是所有人最終的靠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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