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誰而活?

                                                    文:以謙

他為把宗徒們叫來,鞭打了以後,

命他們不可再因耶穌的名字講道,遂釋放了他們。

他們喜喜歡歡地由公議會出來,

因為他們配為這名字受侮辱。

他們每天不斷在聖殿內,或挨戶施教,

宣講基督耶穌的福音。(宗五40-42 

 

宗徒們為了主耶穌而傳講福音,歷經猶太人的搗亂,以致於常被人關進監獄,然而當他們再次地,回到正常生活,勇敢地為主繼續作證,好像他們沒有經歷痛苦,反而因主耶穌的名,他們的宣講愈挫愈勇。

身為一個基督徒,在每天生活中,當我面對挫折時,是否仍能為主耶穌忍受痛苦?我記得前幾週我和一個身邊室友有點小衝突。我能做的修和動作是:繼續延續我之前的好的態度,為了承認自己是基督徒,為了耶穌的緣故,仍然選擇對別人不放棄,顯示我的友好態度。

以行為來宣講福音,有時候是唯一可行的方法,當別人不聽,或暫時聽不進去時。我記得曾經我的本堂神父分享過,可以如何重新建立關係?他說無論如何不要不說話,可以想法跟對方借個什麼筆、或橡皮擦、或請對方幫個忙,找各種理由藉口去和對方重新接觸。

我知道我的室友看到我時,仍然企圖逃開,我其實更加想避開對方,但我扭轉我的硬脖子,好像平常一樣,天天寫紙條交代我出門去哪裡做什麼。回來,還是說:我回來了。出去和人吃飯回來,就帶回相關的東西給對方。告訴對方很新奇的事:現在餐廳很特別,服務生們,手拿敲擊樂器,幫忙壽星唱生日快樂歌,很新鮮等,更努力地表達我的善意。希望兩人的關係能夠恢復和諧。 

其實,我原本也會覺得為什麼都是我要先低聲下氣,我倒楣嗎?後來,我覺得我無論做什麼,都是「為了主耶穌」,這樣想,覺得這些事的意義不是因對方對我所做的是對、不對,是因為為了耶穌基督而努力是值得的。所以自己好像又有了一股向上努力的動力。也感謝天主,讓我看到努力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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