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賞「雅歌」- 歌中之歌

                                               文:以太

 

「按照我所熱切期待希望的,我在任何事上必不會蒙羞,

所以現在和從前一樣,我反而放心大膽,我或生或死,

總要叫基督在我身上受頌揚。因為在我看來,

生活原是基督,死亡乃是利益。」(斐一20-21)

 

(新娘)「請將我有如印璽,放在你的心上,

有如印璽,放在你肩上,

因為愛情猛如死亡,妒愛頑如陰府:

它的焰是火焰,是上主的火燄。」(歌八6)

 

(新郎)「洪流不能熄滅愛情,江河不能將它沖去,

如有人獻出全副家產想購買愛情,必受人輕視。」(歌八7)

 

這次歌詠團練唱新歌 「生活為(在)我原是基督」,歌詞引用兩處聖經,一為保祿致斐理伯人的信,一為舊約「雅歌」(Song of the songs 又稱歌中之歌)。  

雅歌相傳為「撒羅滿王(又譯所羅門王)」所寫,乍看是一首歌頌愛情的詩歌,細看則是耶穌對聖教會的愛的預象。  

也有人認為:它是傳統希伯來人在盛大婚禮中,吟唱演出以示祝福的劇碼。

 雅歌八67,堪稱描述愛情、聖愛的經典名句,被聖歌、講道、文學作品所引用的次數極繁。  

「印璽」(seal 又譯封印):代表所有權,將我如封印放在心上,你的心即已屬我,從此不得再開啟給別人;將我如封印放在肩上,就是讓其他人清楚看見,你的身體是我的,別人已不可請求所有權。  

  「愛情猛如死亡」:我對你的愛至死不渝,死亡也打不退;「妒愛頑如陰府」:若你把我的所有權給了別人,我會讓你生不如死,天天有如置身陰府:「它的焰是火焰,是上主的火燄」:愛的火焰與上主的火焰一般,永恆不滅,可以照亮、醫治、取暖,也可以燒灼、破壞、懲罰。  

詩歌到了此處,準新郎開始求婚,準新娘當然願意,但不免提出愛的要求與警告。  

我們若用淺白的話來描述,將會是這樣:  

準新娘說:「你的心要歸我,並且你也要公開宣示,你的身體也歸我;我愛你愛到死都不怕,但你將來若三心兩意,日子絕對比死還痛苦:因為愛情的火,變成嫉妒的火,有如上主的火焰,一施懲罰,鐵定讓人雞飛狗跳,永無寧日。」

要準新娘點頭,準新郎哪敢大意,不帶遲疑立刻回答說:「世上所有的水都澆不熄的愛火妒火,我怎會隨意?妳說了算!妳要相信,我真的好愛妳,絕不會以金錢換取愛情。」  

於是準新娘兄弟出面,提出聘金的問題。  

以上試著以輕鬆的寫法解釋,好讓歌詠團團員覺得有趣,容易瞭解。至於想要靜思文中上主的愛,應以敬虔的心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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