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常作父所喜悅的事

文:方濟會伍維烈修士

那時,耶穌向法利塞人說:「我去了,你們要尋找我,你們必要死在你們的罪惡中;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去。」猶太人便說:「他說:我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去;莫非他要自殺嗎?」耶穌向他們說:「你們是出於下,我卻是出於上;你們是出於這個世界,我卻不是出於這個世界。因此,我對你們說過:你們要死在你們的罪惡中。的確,你們若不相信我就是那一位,你們必要死在你們的罪惡中。」於是,他們問耶穌說:「你到底是誰?」耶穌回答他們說:「難道從起初我沒有對你們講論過嗎?對你們我有許多事要說,要譴責;但是派遣我來者是真實的;我由他聽來的,我就講給世界聽。」他們不明白他是在給他們講論父。耶穌遂說:「當你們高舉了人子以後,你們便知道我就是那一位。我由我自己不作什麼;我所講論的,都是依照父所教訓我的。派遣我來者與我在一起,他沒有留下我獨自一個,因為我常作他所喜悅的事。」當耶穌講這些話時,許多人便信了他。(若八21-30)

關於以色列子民出谷的旅程,不知感恩的以色列人,脫離了埃及人,在曠野中埋怨沒有糧食,但又對瑪納感到厭惡,說食物太輕淡,對天主的引領猜疑。

 

福音同樣的記載了猶太人的猜疑,所以不停問祂到底是誰,耶穌提醒他們祂如何從起初就已講論過,此時,耶穌重申祂與天父的關係:基督所講論的,都是依照父所教訓的。那位派遣基督來的與基督在一起,天父沒有留下基督獨自一個,因為基督常作父所喜悅的事

 

基督常作父所喜悅的事,這一份就是基於愛的服從。在方濟的傳統中,聖文德利用了這一句話來解釋方濟愛的服從,他如何願意去效法、模仿、肖似基督,所以方濟可以像主基督一樣說:「我常作祂所喜悅的事。」

 

聖文德在1267年方濟節的講道理(1267年講道)中,提出三個方濟「愛的服從」的例子:在默觀或宣講兩樣中的選擇;他的正義感及他在虔敬生活中的精益求益,都是方濟效法耶穌:常作父所喜悅的事

 

聖文德引用了一個保祿思想,說方濟如何常作父所喜悅的事:不可與此世同化,反而應以更新的心思變化自己,為使你們能辨別什麼是天主的旨意,什麼是善事,什麼是悅樂天主的事,什麼是成全的事(羅十二2)」

 

讓我們繼續「不與此世同化,反而應以新的心思變化自己,為使我們能辨別什麼是悅樂天主的事」,好能與方濟一樣,效法、模仿、肖似基督,常作父所喜悅的事

 

回到電子報 第394期   回思高中心網頁